離農津貼 結合小地主大佃農

【新唐人2012年10月7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7日電)農委會將「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中程計畫(草案)」報行政院,自民國102年起實施活化休耕田,續推大佃農制度,並將推動離農津貼結合「小地主大佃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今天指出,規劃「離農津貼」,希望鼓勵資深農友將自有農地出租給大佃農,除租金收入、領取離農津貼與老農年金外,以促成經營規模擴大及活化農地,同時創造產值及就業機會。

農委會表示,依農業發展條例第20條第1項規定,自89年1月28日以後農地租賃不適用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即農地出租不會有收不回來的疑慮。

規劃中離農津貼的參加條件為農保年資5年以上、年齡65歲以上,只要將自有農地出租給符合「小地主大佃農」專業農民或組織型農民團體耕作,每月每公頃發給新台幣2000元津貼,每人最高以3公頃為限,最多每年可領7.2萬元。

農委會解釋,這項津貼於101年編列7.2億元離農津貼,但因在規劃過程各方提出許多意見需加以整合,為讓相關農業政策發揮整體效果,納入已規劃「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中,結合「小地主大佃農」規範,預訂102年元月開始實施。

農委會強調,今年所編列預算未執行的部分將繳回國庫,102年已另編列預算3.6億元推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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