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議員籲為中海油收購案設限

【新唐人2012年7月31日訊】(中央社華盛頓30日路透電)美國民主黨聯邦眾議員馬基今天說,政府不應同意「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收購加拿大石油商尼克森公司的美國資產,除非合併後公司同意繳納所有離岸石油權利金,或願意分割資產。

馬基(Edward Markey)上書財政部長蓋特納(Timothy Geithner)表示,尼克森(Nexen)尚未支付截至2012年5月,在美國墨西哥灣開採3200萬桶石油、3400萬立方英尺的天然氣權利金。

眾議院自然資源委員會(Natural Resources Committee)主席馬基表示,尼克森擁有至少2份依照「深海權利金減免法案」(Deep Water Royalty Relief Act)發給的租約。馬基長久以來批評利用法案漏洞賺錢的公司。

馬基在信中表示:「將珍貴的美國資源免費送給跨國企業是浪費,但珍貴資源送給外國政府則更糟,此舉恐直接損害美國經濟與國安。」

馬基是第2位要求蓋特納為中海油收購尼克森案訂下條件的美國議員,尼克森資產約有10%在美國墨西哥灣。

美國有1個小組專責為國安審查投資美國資產的外資,且有權阻攔交易或以資產分割等方式修正,蓋特納是小組負責人。

民主黨聯邦參議員舒默(Charles Schumer)27日告訴蓋特納,美國應藉這次中海油收購計畫, 要求中國大陸改變外國投資政策。(譯者:中央社徐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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