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小S代言照 網路商店遭訴

【新唐人2012年7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找藝人小S代言女性私密處保養品的代理商,不滿網路商店平行輸入販賣同樣商品,且重製小S廣告宣傳照片。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違反著作權法,將網路商店的蔣姓負責人起訴。

檢方公布的起訴書指出,蔣男為網路商店的實際負責人,他明知藝人小S徐熙娣為一家代理商代言女性私密處保養品並拍攝相關的廣告宣傳照片,卻未經代理商同意及授權,以電腦重製小S的照片後,以「小S區商品」為名,銷售同款進口的女性私密處保養品。

檢方偵辦期間,蔣男坦承不諱,但辯稱這些照片不具原創性,但檢察官查出,照片由代理商享有著作財產權,因此依違反著作權法,將蔣男起訴。

另外,蔣男在去年就因平行輸入販賣這款保養品並以「舒摩兒」為名,遭代理商控告違反商標法,台北地院日前審酌雙方和解,判處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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