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東煮加熱水燙傷客 超商判賠

【新唐人2012年7月5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5日電)一名超商加盟店店員要添加店內關東煮熱水時,不慎撞到女顧客,滾水直灑對方前胸和後背。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加盟店和店員應連帶賠償新台幣17萬餘元。

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林姓女子任職於台北市東區的超商加盟店,她99年10月間在店內要加關東煮熱水時,沒注意到身旁的女顧客,不小心轉身撞到對方,滾水直灑被害人前胸和後背,並造成二度燙傷。

事發後林女已離職,並被法院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被害人控訴,燙傷造成她難以回復的傷害,因此對林女、該加盟店、超商公司提起告訴,求償醫藥費、懲罰性賠償金共百萬元

超商公司表示,該店是加盟店而非直營店,公司並非林女的僱用人。加盟店則辯稱,被害人走路時沒注意前方,會造成過失,對方自己也有責任。

法院採信超商公司說法,公司不需負連帶賠償責任。法官審酌林女傷勢後,判決超商加盟店與林女需連帶賠償17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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