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30日訊】(新唐人記者劉璇綜合報導)四川仁壽縣祿加鎮農婦黃滿雲,去鎮政府解決問題時,聯同25名村民進入鎮政府食堂吃飯,事後竟被派出所以「帶頭將鎮政府食堂飯搶光」,影響政府的正常秩序為由,被行政拘留15天。黃不滿受懲罰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法院依法撤銷拘留處分。有網友嘲諷:非法盜吃政府「特供」食品,是有錯。
吃頓政府食堂飯就被拘留
據大陸媒體報導,去年12月28日上午,黃滿雲和另外25名村民,一起來到祿加鎮政府,諮詢相關事宜。
據黃滿雲回憶,鎮政府領導稱,諮詢事情要等到下午。見此情形,她便找到鎮政府食堂李師傅稱,中午她和另外20多個村民,要在政府食堂吃一頓飯,身上沒帶那麼多錢,請李師傅先記賬,等問題解決由她結賬。
事情過幾天后,今年1月4日,祿加派出所民警通知黃滿雲去一趟派出所,說要向她取一個材料。黃滿云如約來到派出所,便被送至仁壽縣公安。
祿加派出所指導員汪倫向黃滿雲出示了一張《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並宣布“黃滿雲帶頭將祿加鎮政府食堂飯搶光,導致政府工作人員沒有飯菜,嚴重影響了祿加鎮政府的正常工作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對黃滿雲處以行政拘留15天”。
15天后,黃滿雲從拘留所回到了家。
1月30日,黃滿雲才到祿加派出所領取了《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
對自己遭受的處罰,黃滿雲提出質疑。她和另外25名村民,完全是自發去鎮政府的。在食堂吃飯,她曾提前知會過食堂承包人李師傅,並承諾願意給錢。吃飯時,她和村民們更沒有過激行為。 「什麼叫帶頭搶光飯菜?至今派出所也沒有跟我解釋清楚。」
據了解,仁壽縣法院將於7月2日開庭審理此案。
食堂承包人:未發生哄搶
李師傅事後亦證實黃的說法,稱現場的確沒有搶飯情況,只是突然增加廿多人吃飯,令飯菜不夠政府人員食用而已,並指黃現時亦已經付了飯錢。
網友評論
@愛吃手撕包菜的小狗狗:沒見過這麼幽默的拘留理由。
@我們都愛躲貓貓:我以前也去過政府機關食堂吃過飯,想起來都後怕啊!
@君福茶業:嗯!非法盜吃政府“特供”食品,是有錯。
@馬辛子:一餐飯,至於嘛? 「導致政府工作人員午飯沒有飯菜」,瞧您這點出息。
@ cissy12娟娟娟:政府食堂的飯菜不都是納稅人的錢嗎?百姓在政府食堂吃點飯怎麼不可以?
@陳德柱同志:行政拘留極其容易被別有用心地濫用,哪有不經法定程序就隨便剝奪人身自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