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勝文槍擊案 槍手判24年

【新唐人2012年5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11日電)板橋地方法院審理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槍擊案,今天依殺人未遂等罪,判決槍手「馬面」林正偉24年。全案可上訴。

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之子連勝文,在民國99年11月26日五都選前之夜,為新北市議員候選人陳鴻源站台,遭林正偉槍擊、臉部中彈,參加造勢晚會的民眾黃運聖則慘遭流彈擊斃。

板橋地檢署偵辦後,去年1月間依殺人、殺人未遂等罪嫌將林正偉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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