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少女毀容案原告:量刑偏轻將申訴

【新唐人2012年5月11日訊】昨日(5月10日)下午,「安徽少女被毀容案」在合肥市包河區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陶汝坤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1個月。受害人一方認為量刑偏轻,並表示將請求抗訴。受害人代理律師稱抗訴不成將申訴,「要窮盡法律允許的一切手段。」維護當事人的權利。

十分鐘宣判 原告不服判決

大陸媒體報導,昨日(5月10日)下午3點,備受矚目的合肥少女毀容案在合肥市包河區法院一審宣判,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陶汝坤12年零1個月有期徒刑。據悉,整個宣判前後僅用時10來分鐘。

法官宣布判決結果后,受害人周岩周父當庭表示不服,「有意見」、「不能接受」。受害人周岩在聽到判決后情緒激動,說乾脆判當庭釋放算了。

報導稱,周岩的代理律師王亞林對法院的判決提出了強烈異議。他表示,一审判决没有查明本案的基本事实、定性错误、量刑畸轻。第一關於涉案打火機的油量沒有查清楚;第二要求法院對傷殘等級進行重新鑒定,但是法院沒做;第三法院有兩個酌定從輕的理由,不能成立。所以,他們將在法定的5天之內,去請求包河區人民檢察院進行抗訴。

周岩母親李聰也表達了不滿,她認為陶汝坤至少應該判15年。她表示,即使判再多年也不能挽回周岩的容顏,今後還要承受無盡的痛苦。

昨日(5月10日)宣判只涉及刑事部分,对民事赔偿原告方将会另行提起诉讼。

案發5個月 警方未作傷情鑑定 周家網上求助

據媒體報導,2011年9月17日,被告陶汝坤因追求少女周岩不成,破門闖入其家中,趁周岩不備,拿出準備好的打火機油澆到受害人頭上並點著,還不停地叫囂「去死吧!」。周岩慘遭毀容,面部、頸部、胸部嚴重燒傷,一隻耳朵也燒掉了,整體燒傷面積超過30%。燒傷程度達二度、三度,整個人面目全非。

而後,陶汝坤還要求周家不要報警,表示自己父母當官,就算被關,不會超過3天。而警方在5個月的時間裏都未對受害人做傷情鑒定。

據新唐人採訪報導,因為沒錢給周岩繼續治療,程序,處理也很慢,犯罪嫌疑人又要求取保侯審。周岩的母親李聰表示,實在是走投無路了,才將周岩的事情發布到網上,希望能引起社會上的關注,讓這個案子能公正、合理地解決。

因此,這起被拖了5個月之久,遲遲沒有結果的案件,最終引發媒體關注。之後,一條「『官二代』橫行霸道,戀愛不成將少女毀容」的微博在網路上風傳。

有評論稱,一個美麗花季少女的容貌已經毀掉了,但我們的社會法制絕不能被毀了容,因為那將會毀掉所有善良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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