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克扣拆迁费私分 上告无果村民吁媒体关注

【新唐人2012年5月5日訊】(新唐人电视台记者徐立采访报导)河南商城县河凤桥乡团结村山坎组的农民,因拆迁费被本村村支书高继学以拒绝在拆迁合同书上签字为由,克扣动迁村民8万元拆迁费私分,被上告到信阳市检察院,却石沉大海,受罚者呼吁各界媒体给予关注。

2007年下半年,开发区在没有与本村村民签定任何协议书的情况下,仅由村干部代 开发区来丈量了一下村民的房屋面积。在没有提出任何安置、拆迁费用等问题的情况下,责令村民拆除房屋。山坎全组只有5户迫于压力下签了字,其中12户是村干部代签的,下余8户坚决不签。2008年农历正月十四,村支书高继学召集山坎村民大会说:“你们同意不同意的我们都帮代签了,以后 的补偿也是一样的,不扒的政府强制执行,引起的后果自负。

过几天,开发区指使 村干部在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挖掘机平了3户村民的住房,致使其他村民不敢再反抗,只好拆除了房屋。事后只是象征性的给村民一点拆迁补偿:钢混楼房每平方米320元;砖瓦结构的每平方米250元;土坯房结构每平方米220元。到如今没有给安置住处,这个补偿费是现今 商城县商品房的10分之一都不到。但就这点少得可怜的拆迁费,其中有8户还以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为由被扣了20%,共计克扣8万元,至今已四年了,仍没有任何希望。相关村民上访到国家信访局后,他们瞒着真实情况,偷偷的做假上报国 家信访局说全发给村民了,有村民到县信访局要求复核。村支书到县信访局接村民回来, 在车上高继学当众承认:扣我们20%的拆迁款8万元已经被他们几个私分了。

信中介绍:由于工业园区的干部和村干部大多是没有经过公开招标,相互私买私卖了很多土地, 向农民强行以1.64万元/亩强行买来。高继学分得了2.01亩,投资3万多元买了8套房屋的地皮,然后以每套23万元卖给他人,从中可以获得180多万元的非法利益。

2011年4月山坎组组长和村民代表到商城县检察院去举报,但商城县检察 院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是在县委的领导下,这事他们知道,不能接受举报。”

鉴于上述情况,山坎组6位村民于2012年3月4日向信阳市检察院上交举报信,至今石沉大海。在得不到任何回复的情况下,受访者于2012年5月向本电视台求助,希望新唐人电视台等媒体给予关注。

本台记者于5月2日对村民沈家兵先生进行了采访。沈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们感觉太亏欠了嘛,群众太亏欠了嘛,那我们就不签了,他们说签了也拆不签也拆。他们就用挖土机给挖了嘛,拆迁费太低,他们就用强制手段,签字也拆不签字也拆就是强制的嘛。”
“用欺骗的手段把群众的土地骗去了,群众很反感,我们就一次一次的反应, 他们就用强制、暴力的手段。群众没有办法 对我们威胁, 我们一些朋友就向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反应。”

沈先生说“希望各个媒体给予我们关注,给我们主持一个公道,现在媒体为我们打报不平,为我们发表一些文章,群众也知道。”最后沈先生对新闻媒体的主持正义表示感谢。

这场由动迁拆迁费太低及开发单位利用当地政府对本地村民房屋使用占有权利的无视,不能妥善、公正合理的处理善后工作,从中克扣村民的拆迁费用、使用社会暗流及暴力手段压制民意而引起的民事纠纷,长期得不到相关部门的合理解决,致使民怨增加。这场带有普遍性社会问题的民事纠纷,也反应了现有体制下的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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