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活海鮮違法 美掀東西飲食戰

【新唐人2012年3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廖漢原華盛頓27日專電)美國維吉尼亞州一家超級市場因出售生鮮活海產,涉嫌違反維州保護野生動物法,超市經理遭逮捕,全案將於本週開庭。事件再度掀起美國東西飲食文化差異的「食物大作戰」。

位於維州瀑布教堂市(Falls Church)的大中華超市(Great Wall Supermarket)以華裔與亞洲移民為主要客群,店中出售各類亞洲食品,包括在玻璃缸內等待出售的活海鮮。當地動物保育人士盯上超市販賣生鮮,認為違反維州法律。

維州保育界人士和官方過去幾週前往超市購買大量鱸魚和鱉,詳細記錄交易過程與擺設各類海產的狀況,認為「罪證確鑿」,以違反維州「保護當地原生動物法律」向警方舉報。

警方經調查後前往超市取締仍出售牛蛙、淡水蝦和鱔魚的生鮮海產部,多名超市經理遭逮捕。

事件引起當地華裔與亞洲社群一陣譁然,認為販賣活海鮮是亞洲重要飲食文化之一。雖然超市並未出售瀕臨絕種的野生動物,但根據維州「野生動物法」,野生動物必須居住在健康適當的環境,大中華超市的魚缸被認為過於擁擠。

12歲時由中國大陸移民美國,在超市擔任負責營運的金姓經理說,「見到逮捕令大吃一驚,警方問幹了什麼事被捕?我說因為賣海產被捕,警察驚訝回說『你因為幹啥?』」

陳姓辯護律師表示,「為何中國人不能吃鱔魚,就像俄羅斯人愛吃魚子醬,這是華人的飲食文化,鱔魚來自養殖出售,並非瀕危動物,為何不能吃?」律師和被告希望變更維州法律。

不過,維州官員表示,經驗證實當野生動物遭商業化出售,物種數量將減少,無論是象牙或鯨魚,官方必須降低野生動物遭販賣的機會。

維州官方的說法,與當地華裔社群義正詞嚴捍衛飲食文化權,被認為是雞同鴨講。雙方各說各話,各執一詞。

由於美國法律對動物養殖、宰殺和販售方式有不同規定,亞洲民眾過去在傳統市場當街殺雞宰魚曾引起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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