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投資增彈性

【新唐人2011年12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30日電)為了提高投信的競爭力,金管會今天同意投信投顧公會建議,開放新興市場債券基金可以投資非投資等級的高收益債券。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原本規定只有高收益債券基金可以投資高收益債券(非投資等級的債券),並且投資比重必須超過資產淨值60%,其他債券型基金不能投資高收益債券。

投信投顧公會表示,金融海嘯發生後一年,由於股票市場表現不理想,且具投資等級債券又出問題,投資人目光轉移至高收益債券。

投信投顧公會表示,當時境外基金中有許多高收益債券、混合債券型基金銷售情況很好,雖名為高收益債基金,但是投資高收益債券的比重卻不到60%;台灣業者則因受到法規限制,所發行的基金相形失色。

投信投顧公會表示,為了增加國內投信業者的競爭力,向金管會建議,讓國內投信業者也能夠發行混合的債券型基金。

金管會考量境內外基金監理平衡、基金的操作彈性,今天同意開放國內新興市場債券型基金(投資新興市場國家債券達基金淨值60%以上)可以投資高收益債券,提高新興市場債券型基金報酬率以及投資彈性。

惟金管會官員表示,新興市場債券型基金只能投資新興市場高收益債,且總金額不可超過基金淨值的40%。

官員表示,原有的新興市場債券基金若想要改變投資組合,因風險屬性有改變,必須先開受益人大會,取得投資人同意可改變契約內容,並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金管會表示,新興市場債券型基金投資高收益債券,應比照高收益債券型基金,訂定基金投資人最低申購金額,且於公開說明書及基金銷售文件揭露高收益債券相關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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