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保護 償付上限調高

【新唐人2011年12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30日電)金管會今天公布投資保護基金償付金額,每一投資人償付上限從新台幣100萬元調高到120萬元;每一證券商及期貨商全體投資人償付總額上限從10億元調高到12億元,即日生效。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官員表示,自從銀行存款保障保額調高至300萬元時,就已經思考是否加強保護投資人權益,提高保護基金償付金額是否一併調高。

官員表示,評估考慮保護基金運作許久,不論經濟環境及投資人成交量都有所不同,為了減少證券商若發生財務困難、倒閉所造成損失,金管會核定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調高保護基金償付金額上限,並即日起生效。

依據新規定,保護基金償付金額對每一投資人的償付金額上限從100萬元調高到120萬元;每家證券商、期貨商全體投資人、交易人償付總額上限從10億元調高至12億元。

官員表示,依據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規定,投資人保護中心管理的保護基金主要來源為證券商、期貨商及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櫃檯買賣中心依據受託買賣成交金額、買賣成交契約數及經手費提撥,目前基金規模已達60幾億元。

官員表示,保護基金設置以來還未有償付案例,提高個人償付上限及單一證券期貨商償付總額上限,將更有助於投資人及交易人權益保障,並進一步提升對市場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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