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漣:烏坎事件獲得軟性解決的背景分析

【新唐人2011年12月23日訊】2011年的中國年尾,色彩似乎比去年年尾稍微亮一些:2010年的中國,浙江樂清寨橋村村長錢雲會的慘死為中國畫上一個黑色的句號;今年廣東省汕尾市烏坎村村民用自己的韌性抗爭為中國畫上一個讓國人稍感安慰的句號,儘管這種安慰還留有不少憂慮,比如秋後算帳;更有懸疑,比如作為事件起因的土地問題如何解決。

烏坎的抗議從今年9月持續到11月,對峙越演越烈。就在一星期前,廣東地方當局的姿態還很強硬:逮捕了村民代表薛錦波等人,並致薛錦波獄中猝死;派出大量警察圍村,並切斷烏攀登對外通訊聯繫,誣指烏村事件背後有境外敵對勢力操縱。地方當局的升級處理方式,使烏坎成為世界關注目標,在關注者都為其捏把冷汗之時,到了12月21日,即村民宣佈要分幾路外出舉行大規模公開抗議活動的前夕,當局罕見地做出一點妥協姿態,同意釋放被扣押的村民代表並歸還早先被警方逮捕期間死亡的村民代表薛錦波的遺體,烏坎村村民代表接受這些條件,表示暫停抗議遊行,接受由政府派出的十人工作組來烏坎處理村民投訴的諸多問題,包括土地。與此同時,與烏坎同屬潮汕地區的海附近爆發的另一場環境維權活動也獲得當局允諾,暫停新電廠上馬。

一些網友總結,這應當歸功於烏坎村民抗爭技巧水平提高,以及特有的韌勁,不輕易相信政府。這些因素當然都起了作用,如果不是烏坎村民持之以恆、張弛有度的韌性抗爭,還有村民為之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可能就不會有今天這一階段性的結果。

但根據我對廣東歷年其他地區的抗爭的分析,烏坎抗爭的內部諸種元素在其他類似事件中也有。比如有網友總結說,這次利用宗法關係組織動員是個新因素,這可能出於其不太瞭解農村人民組織反抗,一直就是利用地緣、血緣與親緣作為動員紐帶。早在90年代末期,廣東省的村級選舉中,不少村子的村民就反對政府以各種形式指定村官候選人,爭取不受政府控制的自主選舉,幾乎是廣東省農村地區的政治生態。而引發抗爭的原因主要是三類:徵地、環境污染、以及與徵地、辦廠有關的村財務問題。總的來說,珠江三角洲地區經濟發達,村民的經濟獨立能力強,對政府的依賴性也相對小。如果要實行鄉村自治,廣東省應該是最成熟的試驗區。

可以說,廣東省城鄉歷年各種反抗從來沒斷過,今年以外來工為主的增城事件中,廣東省仍然是以大棒政策對應。應該說,導致廣東地方當局在烏坎事件上做出一些讓步,有一些今年上半年都還沒出現的外部因素。這些外部因素概括言之,就是中共政權正面臨1978年改革以來前所未有的困境,而且是內外交困。

外交方面,中國今年11月以來連連失利,目前正滑入被國際社會孤立的困境之中,不得不重拾韜光養晦之策,這點我已經在「北京的孤獨」一文中說過,不再講述。

至於內政方面,北京當前正面臨1989年以後的又一次衝擊。這一沖擊來自兩方面:一是與政府與寵大的社會底層矛盾空前激烈,許諾給民眾的「面包契約」難以為繼。社會反抗已經遍佈全國,去年據說已逾18萬起;二是精英階層正在用自己的行動在表達他們對未來的擔憂,他們用腳投票,大舉移民外國,並把多年積攢的財產千方百計轉移國外。在這一當口,國內任何社會衝突的爆發,都會加劇他們的恐懼,進而動搖社會對未來的信心。

對於廣東行政長官汪洋來說,還有一重特殊考量。多年來,汪洋一直是被中共第四代領導層當作第五代備選成員,近兩年以來,汪洋為了表示自己有足夠的政治眼光與能力,一直持開明姿態,主張公民社會,放寬媒體管制等等,被視為與薄熙來的「左」競爭的一種政治主張。在離正式晉位只有十個月左右的時間內,以他本人意願而言,是絕對不願意看到治下發生以流血告終的群體性事件,因為在這節骨眼上,一著不慎,可能晉位無望。因此,儘管其轄下基層政府出於地方利益不想讓步,但汪洋一定是力主下屬軟化矛盾。這種處置矛盾的方式也可能獲得高層默許,因為在暴力維穩導致越維越不穩之時,當局也需要有地方大員嘗試相對溫和的柔性維穩,況且此時外事多艱,希望內部事端不要鬧大。

從村民來說,在當局同意接受最低限度的條件後暫停反抗,也是明智的。當反抗持續了三個月之後,反抗者與地方政府都深感疲憊,希望有個台階可下。汪洋的軟處理為雙方都搭建了一個台階。對於村民來說,其實只有兩個選擇,一是暫時接受這條件,徐圖下一步;二是繼續抗爭下去,直至暴力鎮壓。其中利害考較,只能由利益攸關的烏坎村民自己做出判斷與選擇了。

如同以往發生比較醒目的反抗時,不少人都希望該反抗能夠成為專制倒下的第一塊多米諾骨牌。這次烏坎事件的「中盤」成為這種狀態,只能說中國目前條件還未完全成熟。突尼斯的條件成熟了,一個小販的自焚可以燒掉獨裁者的王座。什麼事件才能成為民主化起點,其實與當事者本身意願完全無關,全由其所處社會的時勢決定。這次當局處理烏坎事件,其實只是滿足了村民幾個最低限度的要求,根本還未觸及土地如何解決,國內頓時一片歡呼聲。汪督的聲望一下高過了薄督。這些現象說明中國還處在人們盼望開明專制的階段,即突尼斯90年代初的水平,這不能說不是民意,至少是佔主流的民意。

接下來還有幾個問題:一、烏坎土地這個死結如何解開;二、解開了之後,其他地區是否照辦;三、停徵土地制度化。目前是房地產蕭條時期,正是有條件實施停徵土地的最佳時機。做到這幾點,說明烏坎事件能夠形成制度化反饋。如果做不到這些,最多就是將原來的金剛拳化作太極雲手。

文章來源:《美國之音》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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