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女冤案 檢察官遭記過2次

【新唐人2011年12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6日電)台中市龍井區女子遭殺害案,被冤抓的主嫌柯嘉文獲判無罪定讞,檢察官何建寬被控明知掌紋與柯男不符仍起訴。法務部檢審會今天認定,何建寬未盡職權調查,決議給予記過2次。

台中市龍井區林姓女子在民國95年遭殺害案,林女的王姓友人指證男子柯嘉文犯案,承辦檢察官被控明知掌紋不符仍起訴,導致柯嘉文今年6月才獲判無罪定讞。檢方重啟調查後,依據掌紋起訴另1名蘇姓凶嫌。

針對柯嘉文被冤枉案,台中地檢署認為承辦檢察官何建寬疏失而釀成冤案,報請懲處。法務部檢審會今天通過決議,將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何建寬給予記過2次。

另外,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蔡雯娟、前板橋地檢署檢察官蘇逸修,逾期執行導致冤獄賠償事件,各記警告1次;前板橋地檢署檢察官簡志祥利用前案查詢系統,查詢非職務內工作,命令注意。

另外,法務部將於明年增設兩岸及國際事務司、綜合規劃司及法制司。檢審會通過人事案,法務部長辦公室主任俞秀端將接任兩岸及國際事務司副司長、高檢署智財分署檢察官何俊英升任綜合規劃司副司長、目前調行政院辦事的檢察官黃玉垣接任法制司副司長。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