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代表靜坐二中院第5天:捍衛法律 還我訴權

【新唐人2011年11月8日訊】2011年11月1日起至今,陳啟勇、王扣瑪等上海市民代表已第五天靜坐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要求立案,維護公民訴權。

安檢完畢,順利進入二中院立案大廳。前幾天氣勢洶洶的安保人員(編號:BA0087)今天態度完全變樣了,和藹可親,不再粗野,揮手推搡與口出狂言的粗暴行為也全然不見了。我們希望BA0087號安保繼續保持這種和諧的態度,甘當人民勤務員,上次類似的情況再也不要發生了。

市民陳啟勇、王扣瑪、李惠芳等人到二中院立案庭窗口要求立案時,窗口內的胖子法官對他們說:「你們應該到區級法院去立案,我們這裡不予立案。」

陳啟勇說:「區級法院不立案,我們沒有辦法才來找你們上級法院的。」

胖子法官說:「我這裡不給你們立案。」

王扣瑪說:「你們既不給我們立案,又不給我們裁定,你們法院開在著是乾什麼的,難道是專為貪官污吏服務的嗎?」

胖子法官突然間聲粗狂叫:「你們再亂搞就把你們抓進去。」

王扣瑪說:「捍衛法律,人人有責,我們是來立案的,不怕你們抓進去。」

依法治國就是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國公民馮正虎自2010年8月3日發起「我要立案——維護公民訴權」行動,捍衛法律,還我訴權,以保障公民訴權作為司法改革的切入點,從糾正司法程序不公正入手,繼而促進司法實體與結果公正。

馮正虎的行動已得到民眾的響應,包括法官、律師、人大代表及法律監督部門的認可。我們民眾開始走向「依法治國」的道路,但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卻背道而馳,有法不依,致使法律嚴重喪失公平正義與公正性。

所以,上海市民要天天靜坐法院立案大廳,還要在法院門口打出橫幅「我要立案,捍衛法律,還我訴權」,高呼口號,不斷提醒法官尊重法律,歸還公民訴權。

今天有陳啟勇、王扣瑪、李惠芳、魏勤、朱黎斌、朱金娣、崔福芳、沈金寶、孫洪琴、詹榮妹、陸春華、王建偉、江莉等十六位市民參與在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維護公民訴權行動。

據悉,明天上午眾多上海市民還會前往二中院繼續「我要立案——維護公民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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