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北京公民參選人遭暴力虐待

【新唐人2011年9月19日訊】9月19日,我們收到了大陸民衆投書,控告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暴力執法、虐待申請人。他們13人中被非法關押的11人於2011年9月19日上午9時30分向北京市東城區政府遞交了《行政複議申請書》。接著,又到東城區檢察院,遞交了《控告書》。要求裁定東城分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暴力執法、虐待申請人的行為違法;追究違法人員的責任;對申請人造成的精神傷害予以賠償。具體内容如下:

2011年9月16日早上9點20分左右,9位申請人(劉素民、周秀玲除外)正在東城區連豐衚衕18號鄭威家裡與外國記者聊天,突然,景山派出所的郭所長推開鄭威家的兩道門闖進屋來,坐到沙發上,點燃一支煙,邊抽邊說:「怎麼這麼巧,咱們碰到一塊了,一起聊聊吧」。閑聊了幾句,郭所長看見吳麗紅用手機拍照,就對吳麗紅說:你給我照相是非法的,侵犯我個人隱私。讓她刪了。吳麗紅不但不刪,還繼續拍照。郭所長就說,你今天要是不刪了,就別想離開這間屋子,等許多威脅的話。野靖環說:「所長到鄭威家來是公事還是私事?如果是公事,給你照相怎麼成了侵犯個人隱私呢?我們和鄭威是朋友,我們在朋友家拍照,朋友都沒反對,你怎麼說是違法呢?」

郭所長蠻橫的說:「我沒跟你們說話。」說著,就讓鄭威到門外談談。後來就聽說鄭威被帶到派出所了。我們就要去派出所看鄭威。但是,一直在鄭威家、穿著便服的片警王洋說:「鄭威一會兒就回來了,你們都挺大歲數了,別跑了。」我們還是堅持去找鄭威,但是王洋不讓我們出門。

10點10分左右,郭所長帶著十幾個警察湧進鄭威家,郭所長首先盤查外國記者,讓那位記者出示證件后,郭所長就讓警察把他帶到派出所。就這麼短短的時間里,郭所長一邊抽煙、一邊對我們說:「把你們的東西收拾好,都去派出所。」何德普讓所長把煙滅掉,不要在房間內抽煙。郭所長用手指著何德普的鼻子說:「你他媽的管事還挺多,我跟鄭威是什麼關係你知道嗎?我在他家裡抽煙你管不著,你總是……」。幾乎是同時,其他警察衝過來抓住何德普就往外拖,鄭威家亂成一團。

大家一起喊起來:「要文明執法,不許打人!」野靖環說:「傅政華說了,要平和、規範、文明……」早有警察喊著:「你們他媽的都不平和,還叫我們平和,少來這一套!」大家說:「我們沒違法,憑什麼抓我們?」郭所長朝著何德普喊:「我對你口頭傳喚!帶走,都帶走。」好幾個警察動手推搡何德普,差點把他摔倒。野靖環和王秀珍分別抱住何德普的兩隻胳膊,警察抓住何德普的肩膀往外拽。十幾名警察,把屋裡的8個人拖出去。正在這時,劉素民與看守他的東四派出所的片警萬大勇進來了,看見我們都被帶上警車,她也要求上了警車。周秀玲是在父親家照顧父親,她剛剛走到鄭威家的衚衕里,看見我們都被拽上警車,也主動上了警車。

到了派出所,一直讓我們在院子里坐著。過堂風很大,越來越冷,不給水喝,中午也不給飯吃。經過抗議,才給了瓶裝水。後來也讓到樓里的飲水機中打熱水了。

中午,東城的劉秀貞、劉素民、張善根、楊凌雲被駐地派出所接走了。他們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3小時左右。

周秀玲、吳麗紅、王秀珍、何德普、野靖春、野靖環6人被關押到4點半左右,各自派出所來接,才離開景山派出所。該6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7小時左右。

其中王秀珍被帶回朝陽區新源里派出所繼續關押,至7時才被送回家。

鄭威在7時左右離開派出所,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10小時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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