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荔蕻為弱势呼吁 一审被判囚九个月

【新唐人2011年9月9日訊】(新唐人記者代靜采訪報導)王荔蕻一直长期关注弱势个体,为弱势个体所遭受的不公奔波呼吁,突破种种阻挠和威胁,并以个人力量全身心的给予人道帮助和其它救济。2011年9月9日,王荔蕻被中共以「涉嫌寻衅滋事」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2009年福建政法部门炮制的三网民案,迫使王荔蕻在网络上公开呼吁,进行声援。三网民案的声援活动规模宏大,理性有序。使当局极度恐慌,中共感受到了公民力量和人类情感力量压迫,却不敢正视,只能打压。

2010年11月开始「立案侦查」,围绕三网民案声援活动开始罗织构陷。2011年3月21日以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对王荔蕻刑拘,后以「涉嫌寻衅滋事」起诉,并于2011年8月12日在北京朝阳区温榆河法院开庭审理,2011年9月9日宣判。王荔蕻还是被匆匆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王荔蕻当庭提出了上诉。

公开开庭和宣判期间,全国部署,控制可能前往旁听和声援的公民。但还是有众多公民,出于基本的良知和公民勇气,突破种种阻挠和威胁,到达现场。

记者采访北京李和平律师:「王荔蕻她是一个非常正直善良有正义感的人,是真正中国优秀公民,判他有罪哪怕一點有罪都是犯罪行为。是一些恶棍流氓打着法院、法官、法律的名义,审判良心将来肯定会昭雪的。」

王荔蕻说,「人,生而平等,每个生命都弥足珍贵」。我们认为这是人类情感的基本诉求。

王荔蕻说,「自由像空气一样,每个人应该生来具有,现在却需要我们用疼痛甚至生命去争取。

人权家秦永敏先生说:「我已经和北京的朋友一起发表联合声明,为北京法院无理的判决表示强烈的抗议。王荔蕻女士是非常杰出的女性,具有张志新的性格,为了正义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

王荔蕻女士不管在哪里都非常受人尊敬,单位、街坊还是在社会上任何地方,都非常善良、正直、热心。她的所作所为从来都是依法办事。严格按法律行事。特别是当局把她抓起来之后,要求她写保证,保证不行使公民言论自主权,然后才能放她。

王荔蕻女士说,我作为一个公民让我放弃言论公民自由权那不就太荒唐了吗?

这是场原被告颠倒的司法闹剧,只要不终止和纠错,任何有罪的宣判,都将是有关方面犯罪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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