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大林:事故問責「假免職」 政府形象「真受傷」!

【新唐人2011年8月10日訊】2010年3月的一起礦難後,河南省駐馬店市泌陽縣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縣長王新科被免職,記者調查發現,其過去一年來一直以副縣長身份部署工作、出席正式公務活動,近期還兼任該縣政法委書記。泌陽縣委宣傳部官員​​稱,副縣長王新科最近才剛剛複出。免職後到復出前,王新科沒有再擔任副縣長,但對於其間各種報導中王新科的「副縣長」身份,是人們「隨便說」的。(據8月10日《錢江晚報》)

的確,在社會交往中,稱呼一般是「就高不就低」,級別相當於縣長或曾經當過縣長的,人們也會以「縣長」相稱。但這也僅限於口頭,真到了書面上,尤其是正式公文或新聞報導,那是不能「隨便說」的。至於實際享受的待遇,則更是不能僭越,比如不是縣長絕不能跟縣長一樣坐在主席台上,組織者也不會在主席台安排座位。然而被免職後的一年來,泌陽縣的王新科不僅時時處處被冠以「副縣長」的名號,而且一直以副縣長的身份部署工作、出席活動,可以說他這個「副縣長」既有名也有實。在鐵的事實面前,泌陽方面的辯解實在太蒼白了。

泌陽縣為什麼要玩「假免職」呢?最合理的解釋就是應付輿論。因為發生了嚴重的安全事故,必須有人承擔領導責任。問責制度擺在那裡,輿論也在密切關注,風口浪尖之上,不作一點回應是說不過去的。作為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縣長,王新科當然負有無法推卸的責任,而當地的領導又想「保護」王新科,怎麼辦呢?虛晃一槍就成了自然的選擇。

實際上,這種「假問責」並不是泌陽的發明。在此之前,早就有過類似的先例。比如,2007年山西黑磚窯事件發生後,臨汾市堯都區副區長段春霞曾被宣布撤職,但此後她一直還在原來的辦公室里辦公,仍然享受原來的專車,人們也一直稱呼她為「段區長」,不到一年她又被任命為區長助理。

幹部任免,多麼神聖的事情!但在沁陽縣等一些地方,它卻像孩子「過家家」一樣。紅頭文件形同廢紙,全國輿論被玩弄於股掌之中……這不僅沒有半點兒「嚴肅」可言,政府的「信用”也無從談起。

「人無信而不立」,政府不講信用就會失去人民的信任,政權也就失去了合法性。近年來,我國一直致力於建設誠信社會體系,而在這一工程中政府信用的建設理應居於首要的位置,因為政府信用高於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在社會上具有「標杆」的作用——政府自己都不誠信,卻要求企業和公民講信用,那隻是一句空話。因此,政府應該像人們愛護眼睛一樣維護自己的信用。

誠然,問責幹部也不能「一棍子打死」,有些幹部在問責的同時也是需要愛護的。王新科等同志如果真是好乾部,可以在處分期過後按照規定的程序重新啟用,但「一是一,二是二」,問責必須是真實的,絕不能為了保護幹部而欺騙公眾。

事故問責「假免職」,政府形象「真受傷」。就社會影響而言,沁陽的「假免職」事件可能比礦難本身的危害還要大。

文章來源:作者本人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