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隱形眼鏡 先睜大眼

【新唐人2011年8月8日訊】(中央社記者龍瑞雲、林長順台北8日電)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今天指出,經隨機購買7件在路通路販售的隱形眼鏡,發現全無中文標示及行政院衛生署核可的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已移請檢調偵辦。

配戴隱形眼鏡已不在只是追求矯正視力的功效,也成為追求流行的必備品,而多數產品在國內尚無廠商代理輸入,市面上選購不易,消費者時常透過路購買,但安全性卻令人擔憂。

台北市衛生局發現網路販售隱形眼鏡的行銷手法,是透過女模等美眉配戴變色片、放大片的照片宣傳,再透過促銷、購物優惠、揪團等活動,吸引消費者購買。

衛生局表示,消費者在虛擬網路上無法直接面對賣家,並欠缺產品來源資訊與品質管理不良,頻傳購物糾紛與詐騙案件。

藥物食品管理處長陳立奇表示,隱形眼鏡直接接觸眼睛,品質好壞非常重要,衛生局透過網路通路販售的7件隱形眼鏡產品,發現全無中文標示及行政院衛生署核准的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依違反「藥事法」規定移請檢調單位偵辦。

陳立奇表示,隱形眼鏡屬於「醫療器材」,上架前要經由衛生署查驗登記且領有「醫療器材許可證」後,才可由代理藥商或授權者輸入及販售,在外包裝上應明確標示「中文品名」、「許可證字號」、「藥商名稱、地址」等。

衛生局提醒民眾,配戴隱形眼鏡前要經合格醫師診治取得處方後,再到藥商、藥局等合法場所選購。若任意在網路購買,可能會買到黑心貨或劣質商品,若配戴未經衛生署核准或來路不明的隱形眼鏡,容易導致角膜受損,甚至可能造成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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