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駐台辦事處 年內設立

【新唐人2011年7月4日訊】(中央社香港4日電)香港政府4日宣布,計劃今年內在台灣設立「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這將是香港在台灣正式成立的綜合性辦事機構,標誌港台關係發展進入新階段。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對新華社表示,會儘快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爭取早日落實在台灣成立辦事處的工作。

發言人指出,辦事處的業務功能將與香港目前駐大陸的經濟貿易辦事處類似,包括促進港台經貿、投資推廣,以及增進港台文化交流等。

此外,辦事處還會在可行範圍內,為在台灣的香港人提供服務,以及按需要協助處理台灣居民到香港入境申請的相關事宜。

這名發言人說,為促進港台之間更多元化的合作,在辦事處成立後,辦事處派駐人員可以按需要與台灣當局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聯繫,就港台共同關切的事宜進行探討與磋商,進一步提升港台交流。

發言人表示,港台雙方原則上同意,根據互惠互利原則,辦事處派駐人員在台灣可享有一定的便利安排,包括可獲減免繳納當地薪俸稅、可按需要進入機場或其他口岸禁區範圍以接送抵離台灣的香港重要貴賓等。香港的高層官員和重要人士抵離台灣時,也可享有通關禮遇和便利安排。

這名發言人還說,隨著香港即將在台灣成立綜合性辦事機構,秉承互惠互利的精神,香港特區政府也同意「中華旅行社」(台灣駐港辦事機構)從今年7月15日起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以反映其業務功能。

這位發言人說:「我們深信香港與台灣之間的互動會越來越多,工作的層次會越來越深,台灣在港機構的工作也會繼續加強。」

這位發言人表示,2010年8月,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以「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榮譽主席的身分訪台,出席協進會與「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的首次聯席會議,並與台灣當局高層代表會面。

期間,雙方就多方面議題達成積極共識,台灣方面表示歡迎香港在台設立綜合性辦事處。在過去多月,港台雙方通過協進會和策進會的平台進行了多次磋商,並於近期達成共識,為港台交流開創了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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