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興安盟盟委書記楊漢忠的所做所為

【新唐人2011年6月20日訊】楊漢忠,2006年9月至2010年4月任內蒙古興安盟盟委書記。最近,自治區黨委決定將楊漢忠調離興安盟。這是一個非常正確的決定,是大快人心的決定,對興安盟今後的發展將起到促進作用,興安盟的幹部群眾是堅決擁護的。

但是,由於楊漢忠慣於作秀,善於偽裝,尤其是今年春節後,通過請客、送紀念品等方式,企圖籠絡人心。自治區黨委決定發佈後,還通過這些方式製造假象,也的確欺騙了一些不了解情況的同志。他的做法用許多同志的話說就是“太小兒科了”,是“慾蓋彌彰”。他此時的“謙恭”與平時的狂妄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他為甚麼要這樣做呢?明眼人是清楚的。他沒有想到自治區黨委會這麼果斷地調整他,而且時間上如此之快,如迅雷不及掩耳,讓他措手不及。他需要時間擺平必須擺平的事,需要時間兌現承諾,需要時間把屁股揩乾淨,但是來不及了,一是考核組馬上就要來興安盟考核,二是按自治區黨委的要求,他必須馬上到職。所以他只好用這種辦法聊以自慰。
  
看看楊漢忠在興安盟的三年半都幹了些甚麼吧。

與不法房地產開發商狼狽為姦,進行骯臟交易。

楊漢忠到職不久即開始操作引進碧桂園。此前,楊在滿洲里期間就與碧桂園進行了“合作”。為了碧桂園項目,楊漢忠煞費苦心,殫精竭慮。

在土地招標之前,碧桂園即進入開發地塊規劃、設計、施工。所謂招投標實際是在演戲,參加競標的其他公司都是碧桂園請的“標託”。

科右前旗與碧桂園簽訂的正式協議至今仍然是個迷。據知情人透露協議中碧桂園只有權利沒有義務,科右前旗政府只有義務沒有權利。如此荒唐的協議就是在楊漢忠的***迫下簽訂的。協議的內容只有楊漢忠和少數幾個人知曉,楊還專門要求對協議內容嚴格保密。是甚麼樣的協議不能公開呢?

2006年,烏蘭浩特熱電聯產項目廠址已經選定,並且通過了國家環境評價,即將開工建設。但是2007年碧桂園到來後,說這個電廠會影響將來房子的銷售(電廠距碧桂園開發地塊有幾公里的距離),而實際上電廠項目在前,碧桂園開發在後。楊漢忠為“保”碧桂園,竟然以環保的名義將電廠“槍斃”了。這其中的原因不言自明,就是因為碧桂園的利益與其息息相關。

碧桂園進入興安盟時提出一個先決條件,就是盟委、行署必須搬遷到碧桂園開發地塊附近。一個企業這樣要求政府是不可思議的事情,可是這個要求竟然能夠實現。按照碧桂園的要求,楊漢忠在盟委、行署辦公條件還比較好的情況下強行搬遷。興安盟是革命老區,是貧困地區,城市低保面很大,農村還有數萬人口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盟委、行署以及盟直機關的辦公條件還比較好,何況中央反覆嚴令禁止興建樓堂館所,但楊漢忠卻置這些於不顧,採取欺騙手段取得自治區發改委批文(承諾不向自治區要錢,自籌資金有保證),將盟委、行署搬遷至碧桂園地塊附近,為碧桂園開發“製造人氣”。

盟委、行署新辦公樓建設存在兩個嚴重問題。一是急於籌資,將盟行署所有的14處房產集中時間出售,評估機構作出價格後,楊漢忠嫌價格高,公開***迫有關同志大幅度降價。其實他這樣做是因為他的“朋友”和他的弟弟要買其中幾處房產,他的利益也在其中,價格當然不能太高了。這批房產的拍賣造成了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二是新辦公樓違背基本建設程序,資金缺口兩個多億左右。但為了能搞成,楊漢忠要求承建單位墊資建設,這是國家明令禁止的違規行為,更何況將來這兩個多億的資金如何落實?

碧桂園應繳的土地出讓金在應付完上級檢查後,已經全部秘密退回,這等於由地方財政出錢買地幫助碧桂園開發!這是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用地審批文件(內政土發(2007)415號)《關於科右前旗人民政府實施城市規劃2006年第四批次建設用地的批復(2007年6月26日)》明確要求不許建別墅。此前,2005年國家就禁止開發建設別墅類住宅。但是,楊漢忠為了碧桂園的利益,強令科右前旗同意碧桂園建別墅,而且其他樓房的戶型,容積率也嚴重違規。楊漢忠為甚麼熱衷建別墅?為甚麼不惜闖“紅線”?因為他的利益也在裡面。為了感謝楊漢忠的支持,碧桂園給了楊五套別墅,而且都是位置最好、“風水最佳”的別墅。

楊漢忠到興安盟後大力整頓廣告牌,規定下不許設置樓頂廣告,不許設置主要街路燈桿廣告,原有的廣告牌全部無償拆除。但碧桂園進入銷售期後,竟然設置了大量樓頂廣告,在主要街道設置了大量燈桿廣告。全興安盟只有碧桂園可以打房地產廣告,這是為甚麼?

給碧桂園的政策“優惠”到了荒唐的地步。根據《興安盟行署辦公廳關於做好科右前旗碧桂園房地產開發工作的通知》(內部明電,興署辦會(2008)4號),及其附件《內蒙古科右前旗人民政府承諾函》(旗政函(2007)17號),給了碧桂園大量的優惠政策,這些政策是其他任何開發商連想都不敢想的,這又是為甚麼?

從去年年末到今年年初,楊漢忠強令科右前旗將碧桂園佔用已超過二年未開發的地塊收回政府,在原有地塊附近又按同等面積劃給碧桂園土地。這種偷梁換柱的做法嚴重違背了國家的土地管理法規,是楊漢忠與碧桂園之間的非法交易。

楊漢忠到興安盟以來,最大的興趣在熱點地塊上。他將在滿洲里與其“合作”的開發商王國金帶到興安盟,王看中哪塊地,楊負責幫助“拿下”,王國金先看上了原烏蘭浩特市委辦公樓所在地塊,楊馬上***迫有關單位立即辦理,並且超規劃紅線違章進行建設。不久,王國金又看上了烏市興安一小、蒙古族小學兩所學校校址,楊漢忠馬上要求盟城建局、教育局、烏市政府辦理。興安一小所在地塊徵用受到市人大代表聯名反對,蒙古族小學領導、老師和學生家長也堅決不同意,楊漢忠惱羞成怒,竟然親自為王國金主持會議,要求必須辦理。但終因社會輿論和民憤太大而未成。楊漢忠由此懷恨在心,強令烏市教育局將蒙古族小學校長免職。

2008年,王國金看上了烏蘭浩特第一中學、第四中學校址,楊漢忠又指示烏市市委、政府將這兩所學校遷走,騰出地塊,讓王國金開發房地產。此事雖然受到強烈抵制,但一直到他調走前仍在運作中。

2008年以後,楊漢忠與王國金的“合作”表面上王國金不出面,而是派他弟弟王國煌在前面頂著,自己在後邊指揮。他們覺得這樣做好看些,而實際上是怎麼回事路人皆知。盟委、行署遷走後,原址是烏蘭浩特最好的黃金地段,楊漢忠當然要盯住不放。其實這也正是他為甚麼要極力將盟委、行署遷走的真實目的,馬腳最終還是露出來了。這是他與王國金合作以來的“最大手筆”。這塊地評估價格為2.4億,楊漢忠強令負責這項工程的邵萬榮出面,將這塊地以八千一百萬賣給王國金的弟弟王國煌,不久又以原住戶回遷的名義退回五千多萬土地出讓金。另外,紅都公司為了多出面積,該項目容積率嚴重超標。王國煌只用一千多萬就將黃金地段拿下。所有這些事情都是楊漢忠沒經盟委、行署任何會議研究而他一個人決定的,甚至在做完後,盟長、副書記才知道。楊漢忠幫助王國煌在興安盟註冊了紅都房地產開發公司,這個公司根本不具備資質,竟然承建了原址開發工程,而且竟然得到盟發改委的正式批復。因為他們不敢不批。表面上這個公司走了所有的程序,實際上完全是楊漢忠在操縱。

紅都公司在建設過程中為了多出面積多賺錢,公然違背規劃超越紅線,此事受到郭健盟長制止,並要求盟規劃局嚴格執法。楊漢忠得知後,將規劃局長李賀找去,破口大罵,並說:你到底是聽他(指郭健)的還是聽我的?結果是紅都公司如願以償。

楊漢忠為了保證與自己利益攸關的房地產開發商能夠主導興安盟房地產市場,對其他開發商大力排斥打擊。他親自批示必須拆掉的天信房地產住宅樓,原因據說是佔紅線,但王國金佔紅線為甚麼就不拆,王國煌佔紅線為甚麼就可以?天信公司訴諸法律,一、二審勝訴,烏蘭浩特市政府將賠償2000多萬元。這個損失完全是楊漢忠造成的,表面上是烏市委書記趙雲翔操作的拆房子,實際上是不敢不執行楊漢忠的批示,因為楊漢忠明確批示:(天信住宅樓)違章建筑,必須炸掉。趙雲翔是硬著頭皮違法行政。楊漢忠身為盟委書記,在天信公司這件事上竟然翻手為雲,覆手為雨。自治區巡視組過問後,他親自搞了個材料,把責任全部推給趙雲翔,讓所有盟級幹部、旗縣市黨政一把手和盟直單位主要領導傳簽。幾乎所有幹部都對楊漢忠的做法既嗤之以鼻,又感到不寒而慄。其品質、政德之低劣可見一斑。

肆無忌憚地搜刮民脂民膏

2008年,他嚴重違背政策,親自批給扎賚特旗源龍源公司兩萬噸地方儲備糧指標。因為地方儲備糧每噸補貼90元人民幣,那麼兩萬噸即180萬元。源龍源老闆龍鳳不費吹灰之力就得到了180萬元。盟商務局、財政局明知違背政策,但懾於楊漢忠的淫威,不得不給辦理。背後的交易是,楊漢忠把國家的錢送給源龍源,源龍源幫助楊的同母異父弟弟項登嶺在扎旗努文木人鎮建了大型養豬場,無償提供仔豬、飼料、“利益均沾,各得其所”。自治區巡視組過問了這件事。楊漢忠為了掩蓋罪證,派朱寶江把楊為源龍源批儲備糧的簽字原件從源龍源公司抽回銷毀。其實這是掩耳盜鈴的勾當。

楊漢忠的弟弟項登嶺和他一起來到興安盟。項登嶺在興安盟到處插手,幾乎所有的道路工程、土地項目都要過手,先是他承包,然後轉手賺錢。這是興安盟老幼皆知的事情。科右前旗從烏蘭浩特市遷出,新址基本建設項目較多,但是城市道路建設項目全部被項登嶺包攬了。為了慰勞丁憲章給項登嶺賺錢幫的忙,楊漢忠竟然專門為丁憲章這個“紅頂商人”開了一次研究幹部的盟委會,將其加了括號,給了正處級。2008年巡視組要求予以糾正,直至今日沒有辦。

楊漢忠的小姨子(不是親的)把阿爾山市、扎賚特旗、科右前旗、突泉縣、科右中旗熱力公司的煤炭採購權抓到手裡,兩個取暖期的煤炭全部由她低價購入,高價賣給熱力公司,從中賺取巨額差價。這個人還承攬了音德爾的一個廣場工程和巴彥高勒鎮養豬場工程,其取費標準大大高於其他建筑商。就是這樣一個女人每天開著興安盟範圍內唯一的一輛黃色“悍馬”招搖過市,耀武揚威!

阿爾山機場項目經國家發改委核准後,馬上要投入建設。楊知道這是一塊“肥肉”,有大利可圖。於是處心積慮地在施工隊選擇方面做文章。在他的導演下,中國空港集團名義下的一個公司“中標”,這個公司是楊漢忠的“老夥伴”,楊在滿洲里期間,就是由這個公司承建的滿洲里機場,招標會完全是一出滑稽劇,參與招標的另幾家公司都是這個公司“請”來“陪標”的。招標是七八月間進行的,但這個公司五月份就已經進入現場開始施工了。項登嶺一直在參與這個項目。

2007年和2008年,烏蘭浩特的老百姓對兩條路的重修很不理解,莫名其妙。2007年,楊漢忠以迎接內蒙古自治區成立60週年為名,堅持重修路況很好的興安路,可是修完後沒有拓寬,只是重新鋪了路面,改了路燈,卻花費了數千萬元。2008年又如法炮製,重修了路況很好的新橋街(2002年剛大修完),花費巨大。烏蘭浩特市應該修的路有很多,可是他為甚麼偏偏要修這兩條路呢?這是因為楊漢忠要給他的弟弟沒事找事,沒活兒找活兒,而且錢還要掙得輕鬆。這兩項工程款給付得非常及時,原因是楊漢忠親自為其催要。當自治區巡視組過問此事後,楊漢忠說是他弟弟搞的,與他無關,試問,別人的弟弟能辦成這事嗎?這不是此地無銀嗎?

楊漢忠在滿洲里時,就把他的七大姑八大姨都弄去賺錢,來興安盟又把他們都弄來,興安盟成了他們家賺錢的樂園了。

任人唯親,嚴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
  
他從滿洲里到興安盟時,違反中央關於領導幹部調轉不得帶秘書的規定,將朱寶江帶到了興安盟,並在朱寶江任職問題上嚴重違紀。朱寶江原為滿洲里市委辦公廳副科級幹部,在任職資格、條件都不具備,而且已經離開滿洲里的情況下,楊漢忠***迫滿洲里市委將朱寶江破格提拔為市委辦公廳副調研員,甚至沒有進行公示。他們採用“空中飛”的辦法將朱寶江的任職手續拿到興安盟,不久又任命朱為興安盟委副秘書長,盟委辦公廳常務副主任,楊漢忠還強迫盟委組織部將朱寶江的妻子調入組織部,並破格任命為青干科科長。為了能在旗縣市班子調整時到旗縣市任正職,前不久,朱寶江通過非組織程序將自己的年齡改小到35歲以下,把漢族改為蒙古族,他自己說楊漢忠已經答應他去旗縣任黨政一把手。朱寶江在興安盟是個特殊人物,他是在名義上有工作分工,但甚麼工作都不干,只為楊漢忠那些見不得人的勾當服務,來無影去無蹤極為神秘。

在司機選擇上,楊漢忠違反規定從呼倫貝爾武警現役軍人中選了一個司機,並辦理了全套假手續,挂上了軍車牌子。楊的司機解鐵良本應由盟委車隊統一管理,但在楊的縱容下,這個司機極為狂妄,所有的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和車隊隊長都指揮不了他。

楊漢忠將他外甥安排到興安盟駐京聯絡處,正式進入編製,按月發給工資。可是他外甥根本沒在聯絡處上一天班,整個聯絡處除主任外,其他人連見也沒見過。其實,楊的外甥一直在和楊的弟弟一起養豬,跑房地產。

阿爾山現任市委書記劉文山原為大興安嶺林管局幹部,曾因嚴重違紀受到撤職處分,上級紀律檢查機關在處理結論中明確要求對其不能重用,但楊漢忠置組織意見於不顧,在換屆中將劉安排到阿爾山任職。

楊漢忠視組織人事紀律如兒戲,隨意設置機構,隨意安排幹部。在中央三令五申不能濫設機構,不許超職數配備幹部的情況下,擅自設置了大型活動辦公室、經濟社會發展研究中心、老區建設促進會等機構,超職數配備了二十多名處級幹部。此情況被中組部掌握並要求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進行了專項調查,責令興安盟委撤銷機構,減少職數。但楊漢忠我行我素,頂著不辦,迄今為止,一個機構沒撤,一個職數沒減。我們不禁要問,楊漢忠還是共產黨的書記嗎?

楊漢忠一方面任人唯親,另一方面對有不同意見的同志殘酷打擊,毫不留情。只要他認為是他謀取利益的障礙的幹部,就千方百計地予以清除,只要是能力強的幹部,他就予以排擠,只要是不隨他助紂為虐的幹部,他就予以冷落。結果是他的身邊集結了一撮是非小人,無能鼠輩,他自然也就“一言堂”了。他當政期間,興安盟範圍內的所謂民主集中制只是一個名詞而已。

奢侈揮霍,嫖娼玩妓,供養情婦,極端腐化。

楊漢忠到興安盟兩年多,在興安盟時間很少,大部分時間在天南地北的飛來飛去,絕不是在招商,而是在遊玩,國內玩夠了,又到國外玩,自己玩也罷了,還要帶上老婆玩。2008年,他帶著老婆去日本“考察”,返回又“順道”去了韓國、香港、澳門,並在澳門賭場大顯身手。楊的費用自然是財政支出,其妻的費用卻在某公司“處理”了。後來他聽說巡視組調查此事,慌忙派人給某公司送去三萬元,但其老婆的費用仍然由公費報銷了。2009年楊又帶人去新加坡、台灣“考察農業”。兩次出國(境)都嚴重違背外事紀律,都是用的因私護照。其目無組織、目無紀律到如此地步。

楊漢忠外出從不“空手”,幾乎每次都要求盟委辦公廳或盟接待辦提取大額現金,那麼這些錢哪裏去了?跑項目了?鬼才知道,楊漢忠一個項目也沒跑成。是正常的職務消費?用得了這麼多麼?錢沒了,發票也沒有。

從楊漢忠的身上看不到一點兒共產黨人的影子。他是把自己當成了興安盟的皇帝,把做官當成了享樂的條件。

他到職不久,看中了盟公安局警官培訓中心。這是個近兩千平方米的小樓,用於接待上級公安機關領導,培訓基層干警,干警出夜勤臨時食宿。楊看中後,全家搬了進去,成了楊家獨享的別墅。全家在裡面白吃、白喝、白住、白玩、白拿,二年多花銷近二百萬元,全部由財政支出,只不過在支出的時候巧妙的安排了項目。公安局的領導奈何不得,干警干(敢)怒不敢言。這還不算,楊漢忠從來不去辦公室上班,有甚麼工作需要請示他,必須得去他的“公館”。專門為他服務的有一群人:一個管理員、兩個服務員、三個廚師、兩個司機(其中一名司機開奧迪轎車,專職為楊的妻子服務)、四個保安(日夜輪換)、一個副秘書長、一個辦公廳副主任、五個秘書。在烏蘭浩特外出吃飯時還要有四個“保鏢”,楊漢忠的“架子”比政治局委員有過之無不及。幹部群眾對楊漢忠佔用警官培訓中心意見太大,楊聽說自治區巡視組要來興安盟巡視,覺得不好交待,就搬到盟森警支隊。據說是為了防備暗害,把他佔用的房間都安裝了防彈玻璃,從財政專門撥了二十萬元。巡視組過問此事後,他把二十萬元改為給森警的正常撥款。不久,楊漢忠覺得森警的諧音“深井”不吉利,怕掉到“深井”裡出不來,就又在盟武警支隊新建營房中強佔一層樓,到他調走前已基本裝修完,可惜他住不上了。

楊漢忠對黨政機關的規矩從不遵守。他出差乘飛機非頭等艙不坐(除非沒有頭等艙),住宿非五星級以上酒店不住(到北京開房最多的是世紀金源),嚴重超標準。有一次竟然拿回來每晚八千元的住宿費發票。

楊漢忠在盟直機關幹部中有個綽號叫“楊(洋)名牌”,他從帽子、上衣、褲子到鞋,從手錶到提包全部都是頂極國際名牌,有人粗略估算,以他夫妻的工資收入來買這些名牌,需要50年不吃不喝。

楊漢忠在興安盟工作三年半時間裏,先後買了五輛車。到職兩個月買了一輛長春產4700越野車,坐了一段時間說質量不好,重新接了一輛。第二輛車坐了僅僅一年又嫌是國產的,買了一輛進口的。可是, 2010年春節楊的老婆公車私用,將這輛車坐去滿洲里過年,被那裏痛恨已極的群眾給砸爛了。事後,滿洲里市委、政府考慮到兩個地區的關係買了一輛新的送到興安盟。(一說為劉文山知道楊的車被砸爛後,馬上買了一輛新車送給楊漢忠。)這還不算完,楊漢忠高貴的屁股坐夠了4700,今年買了一輛原裝進口的 5700,已經裝飾完,放在興安盟駐呼辦事處,沒來得及坐就調走了。楊漢忠三年半買五輛車,花費近六百萬元(剔除滿洲里市的花費),他就是這樣糟蹋民脂民膏,興安盟是貧困地區啊!

楊漢忠全家(包括他老婆、來烏蘭浩特的孩子、他的弟弟、弟媳、妹妹、妹夫等)享受著皇帝般的生活,完全是“國家供給制”。從音響到乒乓球桌,從傢俱到健身器材,從電腦到電視,從餐具到冰箱,從床上用品到水果,從每日的鮮花到紅酒飲料,從茶具到垃圾桶,從衣物到女人用的衛生巾,等等等等,全部是能夠買到的最高檔的,而且全部都是公費購買的。其中很多用品是專程去長春、瀋陽購買的。這些花銷的數額是驚人的。

楊漢忠所作所為心裡難以安寧,竟然先在警官培訓中心、後在森警支隊設了佛堂,夫妻經常燒香拜佛,竟然有這樣的盟委書記!

楊幾乎每個月必到北京(前兩年的名義是讀研,後來的名義是招商引資),但從不住盟駐京聯絡處,即使在酒店開了房也不住,究竟去哪裏了?滿洲里的知情人說,楊在北京有房子、有情婦。

楊漢忠到興安盟不久就結識了某女人,這個女人是烏蘭浩特“鼎鼎大名”的交際花,因為生活作風極不檢點,其丈夫無法忍受,與其離婚。楊與她勾搭成姦後經常在一起吃飯喝酒、唱歌跳舞,玩夠了就陪睡,每次都是楊的司機解鐵良單獨接送。為了二人的“方便”,2009年,楊把這個女人調到身邊,專門為其 “服務”。

楊漢忠2006年來興安盟時只有隨身衣物及用品,但到他這次調離時,“財產”卻要用6輛卡車才裝得下。光裝箱打包整整干了5天。有目睹者說,光是白酒、洋酒、紅酒就有上千瓶,全是名牌,法國拉菲就有幾十瓶。所有這些東西都已經被楊漢忠秘密轉移了。

三年半來,楊漢忠在興安盟的罪惡用罄竹難書來形容毫不誇張,這裡僅擇要列舉一二。這就是楊漢忠!表面上道貌岸然,實際上滿肚子男盜女娼。白天不干人事兒,晚上干鬼事。這才是真實的楊漢忠!天真善良的人們,莫要上當!

──轉自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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