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殺人”案 藥家鑫被執行死刑

【新唐人2011年6月7日訊】據大陸媒體報導,中國大陸陝西省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藥家鑫,因開車撞傷人後殺人滅口,星期二(6月7日)在陝西省西安市被執行死刑。

据報導,藥家鑫今日上午被執行死刑。大陸媒體公布的視頻中藥家鑫在執行書上簽字,然後被兩個蒙面刑警押赴刑場。

西安中院在4月22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藥家鑫死刑,陝西省高原二審維持一審判決。

判決說,藥家鑫“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罪行極其嚴重”。

西安音樂學院大學三年級學生藥家鑫在去年10月駕車撞傷下班途中的農民工張妙後,又手持尖刀在張妙胸,腹,背等處捅8刀致受害者死亡。

藥家鑫於去年10月20日晚,駕駛小轎車在西北大學長安校區圍牆外撞倒騎車的張妙,藥家鑫下車查看,發現張妙倒地呻吟,怕張妙看到車牌號碼之後找麻煩,於是從隨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連捅張妙8刀,導致張妙當場死亡。

受害者張妙沒有被撞死,卻在幾分鐘後被藥家鑫刺死。而且,藥家鑫在逃跑途中又撞傷二人。

藥家鑫案在中國社會引起輿論嘩然和廣泛關注,關於是否應該判他死刑亦出現過激烈爭議。

北京憲政學者陳永苗認為這是“一次民意的勝利。”在此之前,中央電視台,公安大學教授等為藥家鑫的辯護,令民眾隱約感到法律將再次向特權階層傾斜,因而爆發了輿論的大論戰。

但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義工蒲飛認為,這個案件的判決,並非法制的勝利,而只是法制的正常。一個健康的國家法制不需要勝利,只需要正常。

大陸詩人,文化學者葉匡政也認為,這樣一個事實清楚的殺人案件,卻成為輿論和媒體討論的熱點話題,其實反映出社會的不正常。大家都在就某個事件,來表達對法律的懷疑和對政府的懷疑。另外,許多更加重大的話題卻不被允許討論。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