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利亞取消緊急狀態法

【新唐人2011年4月20日訊】在民眾高漲的抗議浪潮下,敘利亞政府星期二(4月19號)做出了從未有過的讓步,取消了已實行48年的國家緊急狀態法,這意味著民眾將擁有和平示威遊行的權利,專門審訊政治犯的國家安全法庭也被廢除。這是反政府示威者的一項關鍵要求,這個結果也得來不易。當天稍早和頭天夜裡就有示威民眾遭到當局鎮壓,據說出現嚴重的傷亡。

敘利亞信息部長馬哈茂德(Adnan Mahmoud),週二在國家電視臺宣讀政府聲明:結束緊急狀態法,撤銷高級國家安全法院,起草一個類似歐美等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執行的給予公民和平抗議權利的法案。

據人權律師介紹,敘利亞審判政治犯的國家安全法院違背法治,沒有公平審判。

儘管通過了新法,當局又通過法律,限制反政府抗議,要求示威前先徵求內政部的許可。

就在當天凌晨,軍方在霍姆斯市槍殺了3名示威者。週日晚,軍隊也曾在市中心廣場向和平抗議者開槍,造成17人死亡。目擊者說,還有數百人受傷,廣場的槍聲震耳慾聾。

政府警告民眾不要參加任何進一步的示威、遊行和靜坐。

人權活動人士指出,自從抗議開始以來,已有200多人喪生。

新唐人記者任浩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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