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會批准在利比亞設禁飛區

【新唐人2011年3月18日訊】來自聯合國消息,周四(3月17日)晚間,聯合國安理會以10票贊成0票反對5票弃權,通過了1973號决議,在利比亞上空設置禁飛區,幷表示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來保證利比亞平民免遭卡扎菲武裝攻擊。投弃權票的國家有“中國、俄羅斯、德國、印度和巴西”,沒有國家投反對票。

在5個常任理事國中,英法一直是决議的推動者,美國態度在3月 17日由謹慎轉爲支持,中國、俄羅斯最終未動用否决權,投出了弃權票。此前利比亞反對派一直呼籲國際社會干預,阿盟也通過决議支持禁飛區。在聯合國安理會通過决議在利比亞上空設置禁飛區後,班加西的示威人群一片歡騰,有人放起了焰火。利比亞駐聯合國代表發言,稱决議給利比亞帶來了希望。

决議規定,除了爲人道主義目地的飛行外,禁止在利比亞領空的所有飛行活動,同時要求聯合國會員國拒絕利比亞商業飛機在境內起飛或降落。

這個决議案是由黎巴嫩、法國和英國提出的,主張應阿拉伯國家聯盟要求,在利比亞上空建立禁飛區。阿拉伯聯盟3月12日投票支持聯合國在利比亞設立禁飛區。美國歡迎阿拉伯聯盟的决定。

法國外長朱佩參加了聯合國的投票。法國大使阿勞德對記者表示,朱佩的出席顯示了法國政府對待這一决議的重視程度。

朱佩說:“這顯示了我們國家對這一决議的重視。這一决議代表著安理會對利比亞悲劇的强烈回應。”

外交官員表示,他們對草案進行了一些修改,但保留了授權各國“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執行禁飛令的條款。這些必要措施可能包括打擊利比亞軍事防禦的空襲行動。但是,草案排除了“向利比亞進駐軍隊”的可能性。

除了呼籲建立禁飛區,這一决議還旨在擴大和加强安理會近3個星期前在“第1970號决議”中施加的制裁。這些額外措施將包括凍結更多利比亞個人和實體的資産、擴大旅行禁令、加緊執行武器禁運和防止大量外國雇傭軍進入利比亞。

據聯合國網站新聞中心報道,這是歷史上安理會第二次對利比亞實施禁飛。在1988年洛克比空難和1989年法國聯盟航空空難之後,安理會要求利比亞對肇事者采取措施,由于利比亞拒絕執行,安理會在1992年通過决議對該國實施了禁飛和武器禁運,直到2003年利比亞做出移交了空難肇事者等讓步後,這些制裁措施才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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