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議長涉賄選 判4年6月

【新唐人2011年1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4日電)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嘉義市議長賄選案,今天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判處議長林承勳4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 3年。全案可上訴。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