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醫衛協議 擬開放血液試劑

【新唐人2010年12月1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日電)第6次江陳會將討論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衛生署長楊志良表示,台灣將可能有條件開放大陸血液試劑、相互承認人體試驗,但不同意陸醫來台考照及大陸醫院納入台灣健保。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和衛生署今天共同召開背景說明記者會,說明台灣對兩岸醫藥合作協議有「五不原則」,即不涉及醫學人才培養、不開放大陸醫事人員來台考照、不開放大陸醫事人員來台執業、不開放陸資來台設醫院、不開放大陸醫院健保給付。

對於協議的具體內容,陸委會書面摘要指出,兩岸已同意就傳染病防治、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中藥材安全管理及中醫藥研究、緊急救治等合作領域,納入協議內容。

對於大陸血液製劑能否銷台以及艾滋疑慮,楊志良說,台灣人捐血100%足夠自用,沒有理由要從大陸進口,衛生署從來沒有講到要讓大陸血液製品來台,「但是血液做成的試劑有可能進口」。

楊志良解釋,血液試劑是從得過某個疾病的病患血液製成檢驗試劑,例如B型肝炎檢驗試劑,是從B肝病人血液的抗原製成,血液試劑用在人體外,是在實驗室裡使用,不會用到人體內。

他又說,這次江陳會將討論藥品醫材的人體試驗相互認證,當然雙方的人體試驗都要合乎國際標準,這樣才能確保大陸的試驗結果可信賴,對台灣生技醫藥器材銷到大陸也是有利的事。

現場有媒體記者提問會不會造成大陸醫療器材傾銷台灣市場,楊志良回答,「台灣要有自信,我們的MIT在大陸被認為是高檔貨,如果我們什麼都不行,又何必要談」。

由於話題敏感,陸委會主委賴幸媛隨後說明,兩岸人體試驗相互認證,與大陸廉價醫療器材廉價銷台完全無關,這次協議也絕不涉及此事。

衛生署副署長蕭美玲也說,這是貿易層面的問題,台灣開放大陸製品銷台的名單上,並未列入中國大陸製造的藥品醫材,只有不使用於人體內的血液試劑有可能輸入台灣。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