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萊克的兩項罪名被推翻

【新唐人2010年10月30日訊】今天,加拿大媒體大亨康拉德•布萊克獲得了部分的勝利,美國上訴法院撤消了他的兩項詐騙罪名。

但是芝加哥的法院對這位前媒體大亨的另外兩項罪名維持了原判。獲得自由的布萊克,將面對一項詐騙罪和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的重新審判,其中包括挪用霍林格資金的罪名。法官在判決書中寫到,資金詐騙的證據十分明顯。這兩項罪名與2007年他和他的同事被判決欺詐霍林格國際的投資者有關。反對者也可以針對兩項撤消的罪名進行再次上訴。

布萊克的上訴律師米格爾埃斯特拉達表示:“我們將複查法庭的觀點,然後根據複查的結果採取合適的進一步行動。”

加拿大出生的布萊克在多倫多創立了霍林格公司。80年代,布萊克的公司一度成為世界第三大媒體集團。2007年底,布萊克因為涉嫌用不正當手段掏空公司數億資產來支付自己的奢華生活,被美國法院裁決欺詐罪及妨礙司法罪等罪名成立,並被判入獄6年半, 繳納罰款12萬5000美元,並退賠他欺詐的61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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