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日報採訪“十里香”業主言論被指不實

【新唐人2010年9月4日訊】就在美國聯邦法院對司法部起訴法拉盛十里香餐館作出判決的前一天8月17日,世界日報登了一篇單方面採訪肖榮武的報導,歧視案的當事人表示,報導中肖榮武明顯撒了謊,而且不承認歧視案。

8月17日,紐約華文媒體「世界日報」登了一篇報導名為《法拉盛菜館紛爭 司法部判決 十里香不得拒法輪功學員》,文章中說,十里香菜館業者肖榮武解釋:“當天多名法輪功學員進入店內用餐,店內多桌客人與法輪功學員發生口角爭執,為了店內其他客人的安危著想,他才好言相勸法輪功學員先行離席。”

針對報導中肖的說法,涉及此案的三批共十位當事人的代表都說肖榮武在撒謊。

十里香餐館歧視案當事人薛女士:“進去的時候餐館裡沒有人,都是空的,我們就坐那兒,剛坐那,一個女招待就問我,你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因為我們沒有穿法輪功的服裝,我說煉法輪功跟吃飯有什麼關係啊? 她說你們如果煉法輪功的話,請你們走,我們不掙你們錢。”

十里香餐館歧視案當事人黃女士:“那天一個人都沒有,我們進去的時候餐館裡一個人都沒有,那從何而來我們和別人起衝突?那完全就是造謠,完全不符合事實。”

另一批被拒用餐的四位法輪功學員之一羅伯特•考茨則說,餐館的門都沒讓進,何來與客人爭執的說法?

肖榮武在接受“世界日報”採訪時還說,“整個事件無中生有”。我們來聽一聽律師古德曼對此的評論?

資深律師古德曼:“法輪功學員首先可以去司法部告訴他們,被告宣佈撤回和司法部的協議,沒有遵照法庭判決去做,要求司法部採取強制措施,否則就要罰款。”

那麼世界日報作為一個媒體,登出這樣的報導意味著什麼呢?

資深律師古德曼:“媒體應該知道,如果登出了不實的報導,會破壞自己的信譽。”

歧視案當事人孫女士:“作為世界日報來說,如果是專業的媒體,你有這個知識,你應該是看過協議裁決的,就不應該協助他(業主)去歪曲事實。”

幾位當事人都表示,法律上會保留對餐館業主和世界日報的起訴權。

新唐人記者紐約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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