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媒體人聯署譴責重慶晨報恐嚇同行

【新唐人2010年6月30日訊】部分中國媒體從業者 28日在一封互聯網公開信上聯署,就重慶希爾頓酒店因涉黃被停業整頓事件中,三名重慶記者被官方拘傳調查後,當事方就《重慶晨報》的表現給予譴責。

綜合媒體6月30日報導,兩名《重慶晨報》記者因在 QQ群中議論重慶官方關閉希爾頓酒店的“內幕”,被警方帶走調查,而另一名《重慶晨報》記者則因在天涯發帖談論此事,被警方拘留調查,一度傳出可能被勞教,至今是否釋放還不清楚。

此事被《經濟觀察報》在“經濟觀察網”披露後,引起中國媒體界震驚。多家媒體多方求證跟進報導,重慶官方也證實了三名記者被帶走調查的事實。

但《重慶晨報》就傳言“闢謠”,只說並未有記者被“勞教”,其他細節則含糊其辭,隨後聲稱:“希望各媒體嚴守職業道德,切勿捕風捉影傳播不實信息。對無中生有製造謠言者,本報保留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的權利。”

由媒體人發起的這封公開信稱,“重慶晨報是在對兄弟媒體及從業者進行恫嚇”,並稱,《重慶晨報》的所謂闢謠聲明完全是恩將仇報,表達對其“譴責”之意。

公開信稱,《重慶晨報》並未就事件的來龍去脈及據稱被警方調查的三名該報記者的處境做任何交代。倒是重慶警方比重慶晨報“坦率得多”,公開承認三名晨報記者被刑事調查屬實,顯見記者被勞教的傳言並非“捕風捉影”。

而“經濟觀察網”的報導中明確表示“將進一步追蹤報導”,“該消息未得到官方證實”,這都符合連續報導以及滿足公眾知情權的新聞職業操守,而屬於正常的求證式、連續性報導。

在記者被警方調查,前景難測的高風險背景下,兄弟媒體率先介入,通過公開報導促使事件透明化,這對三名晨報記者是一種必要保護,“是媒體人的守望相助,令人感動。”但是,對兄弟媒體這種義舉,《重慶晨報》的所謂闢謠聲明完全是恩將仇報。

參與聯署的媒體人認為,就跟大學有義務保護自己的教授和學生一樣,媒體也負有保護自己的編輯記者的責任。近如《中國經濟時報》總編包月陽保護王克勤正常報導的權利,遠如南方報業保護在孫志剛事件中不幸蒙難的下屬,都被全國同行傳為美談。

公開信認為,《重慶晨報》不僅不能保護自己的記者,不僅不能公布真相,反而一味對兄弟媒體及從業者進行恫嚇。 “面臨對言論的公然壓迫,不是抱團取暖而是對同行反戈一擊。這種不可理喻的行徑,令人寒心和憤怒。”

《公開信》的發起者呼籲,媒體人應“以個人立場表達我們的選擇”。 “自己站出來,自己捍衛自己。”以重建職業規範,重建職業尊嚴,重建職業共同體。公開信最後提出,從即日起,聯署人以個人身份對《重慶晨報》實施“制裁”。

附:就重慶晨報恫嚇同行宣佈個人制裁書全文
  
今天,我們開始自己捍衛自己的職業尊嚴
——就重慶晨報恫嚇同行宣佈個人制裁書
  
6月24日,重慶晨報就該報記者被處勞教傳言闢謠,最後聲稱:“希望各媒體嚴守職業道德,切勿捕風捉影傳播不實信息。對無中生有製造謠言者,本報保留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的權利。”
  
我們認為,重慶晨報是在對兄弟媒體及從業者進行恫嚇,這樣的恫嚇是不符合職業道德的,是需要譴責的。
  
儘管重慶晨報已經闢謠,但並未就事件的來龍去脈及據稱被警方調查的三名該報記者的處境做任何交代。倒是重慶警方比重慶晨報坦率得多,公開承認三名晨報記者被警方調查屬實,顯見記者被勞教的傳言並非“捕風捉影”,經濟觀察網記者的簡短報導,文中明確表示“將進一步追蹤報導”,“該消息未得到官方證實”,這都符合連續報導以及滿足公眾知情權的新聞職業操守,屬於正常的求證式、連續性報導而非“假新聞”。在記者被警方調查,前景難測的高風險背景下,兄弟媒體率先介入,通過公開報導促使事件透明化,這對三名晨報記者是一種必要保護,是媒體人的守望相助,令人感動。
  
但是,對兄弟媒體這種義舉,重慶晨報的所謂闢謠聲明完全是恩將仇報。就跟大學有義務保護自己的教授和學生一樣,媒體也負有保護自己的編輯記者的責任。近如《中國經濟時報》總編包月陽保衛王克勤正常報導的權利,遠如南方報業保護在孫志剛事件中不幸蒙難的下屬,都已經成為全國同行尊敬的榜樣。當然,我們也知道不是所有媒體的負責人都有這樣的道德自覺,明哲保身,為保自己的烏紗帽而臣服於強大的公權力,對此我們也能給予一定程度的諒解。但無論如何,不能不惜突破職業倫理的底線,不能臣服到毫無氣節的程度。
  
重慶晨報不僅不能保護自己的記者,不僅不能公布真相,反而一味對兄弟媒體及從業者進行恫嚇。面臨對言論的公然壓迫,不是抱團取暖而是對同行反戈一擊。這種不可理喻的行徑,令人寒心和憤怒。
  
固然,在現有體制之下,被侵犯的權利確實難有救濟之道,但我們仍然可以以個人身份表達我們的立場。我們可以選擇站出來,自己捍衛自己。從這裡開始,我們釐清我們的職業規範,我們捍衛我們的職業尊嚴,我們重建我們的職業共同體。
  
為此,我們呼籲,媒體同行能夠廣泛介入調查事實真相,最大程度還原此事件的全過程﹔我們宣佈,從即日起,我們不與重慶晨報進行任何層面的個人合作,包括但不限於:
  
1,不訂閱重慶晨報﹔
2,不參加重慶晨報主辦的任何會議和其他活動﹔
3,不在重慶晨報發表任何形式的作品﹔
4,不與重慶晨報進行任何其他業務合作。
  
以上個人制裁措施,須到重慶晨報就所謂闢謠聲明向兄弟媒體及從業者做出公開解釋和道歉,方可終止。
  
2010年6月28日
  
聯署者:
  陳斌 廣州 媒體人
  陳鳴,北京,媒體人
  陳思 廣州 媒體人
  陳初越 廣州 媒體人
  崔衛平 北京 學者
  鄧志新 廣州 媒體人
  戴志勇 廣州 媒體人
  大雪封山 北京 媒體人
  豐鴻平 北京 媒體人
  顧海兵 北京 學者
  韓洪剛 廣州 媒體人
  郝建 北京 學者
  何雪峰 廣州 媒體人
  何忠洲 北京 媒體人
  華新民 北京 學者
  靳樹乾 珠海 媒體人
  康不德 廣州 媒體人
  高戰 廣州 媒體人
  林濤 廣州 媒體人
  李冰 北京 媒體人
  李鐵 廣州 媒體人
  李思磐 廣州 媒體人
  梁文道 香港 評論人
  劉洪波 武漢 評論人
  令狐補充 廣州 媒體人
  冒安林 北京 媒體人
  牧沐 海南 媒體人
  彭曉芸 廣州 媒體人
  彭遠文 北京 媒體人
  彭偉步 廣州 傳媒學者
  盛大林 北京 專欄作家
  史哲 廣州 媒體人
  石扉客 上海 媒體人
  宋石男 成都 評論人
  孫旭培 武漢 學者
  蘇小和 北京 財經作家
  陶衛華 北京 媒體人
  王克勤 北京 媒體人
  五嶽散人 北京 媒體人
  吳娟 廣州 媒體人
  徐偉 廣州 媒體人
  笑蜀 廣州 媒體人
  蕭瀚 北京 教師
  徐慶全 北京 媒體人
  向繼東 湖南 媒體人
  夏業良 北京 學者
  葉檀 上海 專欄作家
  餘以為 廣州 媒體人
  鄢烈山 廣州 媒體人
  楊早 北京 學者
  章文 北京 媒體人
  可器 廣州 媒體人
  
註:歡迎編輯記者、媒介學者及媒體作者、讀者附議此函。名單按姓氏拼音順序排列,不分先後,不分單位,不分界別,純粹以個人名義表達訴求,不代表、不闡述、不證明所服務單位公司學校的立場。
  
附議此信者,請以“真實姓名(或知名筆名)、所在地域、所處行業”格式,發送同意簽署郵件到[email protected]。本簽名名單將隨時更新。

————轉自大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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