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傅國湧狀告杭州下城區政府強遷

【新唐人2010年6月22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心語採訪報導)歷史學者傅國湧狀告杭州下城區政府違法拆遷一案週一開庭,這是近年來越來越多民告官案件受挫後一起牽涉名人的拆遷訴訟,引發公眾的極大關注。

著有《金庸傳》的歷史學者傅國湧等狀告杭州下城區政府違法一案最終被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6月21日上午9點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 19法庭開庭。傅國湧當天接受本台採訪時表示:「今天來的涉及到的拆遷人,大約有四、五十位,但法庭設計了一些技術性限制,他們發的旁聽證只有20張,所以我們共只有20人進法庭內。」

傅國湧和數十位居民起訴的具體行政行為是杭州下城區政府設立事業單位,直接準備強行拆遷,侵犯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之前對此申請過下城區政府行政復議,而該政府於3月26日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給出的答覆是:「本機關認為設立杭州市下城區百井坊巷地區綜合改造指揮部的具體行政行為並未侵犯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該具體行政行為與申請人無利害關係」,故不予受理。

事件的起因是杭州市下城區政府批准設立一個事業單位(即工程指揮部)之後,對傅國湧和超過上百戶的百井坊地區進行有計劃強拆,傅國湧曾經寫道,「在夜色的掩護下,杭州下城區百井坊綜合改造工程指揮部悄悄出動,在我們的房子外面到處畫上了鮮紅的『拆』字,一覺醒來,滿巷滿弄,到處都是一個『拆』字」。

今年5月,居民們起訴杭州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因為正是這個部門作出的批覆,成為拆遷的依據。批覆書還抄送因為腐敗案被逮捕的杭州市副市長許邁永,落馬的腐敗官員的決策仍然生效。下城區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卻說,杭州市發改委同意將百井坊地塊列入政府儲備土地出讓前期準備計劃的批覆,「與原告的權利義務不產生直接的實際影響」,故不屬於受案範圍。

週一的庭審並沒有當天宣判,法官宣佈將會擇日宣佈結果。庭審結束後,傅國湧表示:「我們面對政府的一個違法行為,如我們不訴訟它,不告它,不走到法庭這一步,那就是讓它這樣的非法行為來侵害我們的非法權力,如此便是放任侵害。現在至少表明我們公民的姿態,至少將我們的聲音及觀點表達出來。

今年5月5日,傅國湧先生在《財經》網上發表文章表示:「在艱難的訴訟過程中,我充分見識了民告官之難,難於上青天。至少已經有幾個起訴,都被法院輕輕鬆鬆一句話,裁定不受理」。此後再經過民眾的一再努力,新的訴訟終於被杭州市中級法院受理。

網友在傅國湧的博客上評價,「權利要靠爭取,不去爭取,天上絕不會掉餡餅。公民意識覺醒迫使法院受理,也是一大進步」,週一庭審也到場聲援的網友崑崙峰表示:「近幾年強拆事件在國內是屢見不鮮,我覺得這件事有意義的是,因為這件事牽涉到的不僅僅是普通民眾的利益,因為他是有名的歷史學家,而他的個人權益也無法受到保障,那一般人的權利更無法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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