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歐盟:譚作人言論自由遭侵犯

【新唐人2010年6月15日訊】14號,中共外交部就歐盟要求中國釋放譚作人發表了聲明。歐盟11號在一份新聞公報中,譴責中共政府,將四川維權人士譚作人維持判刑5年,歐盟外交政策負責人克莉絲汀∙阿什頓認為,判決侵犯了譚作人的言論自由。

歐盟外交政策負責人克莉絲汀∙阿什頓在聲明中強調,中共政府二審維持對譚作人五年監禁的判決,完全違反了保障個人言論自由的權利,也不符合國際司法的公正原則。

阿什頓遺憾地表示,譚作人一案,在庭審過程中,他的辯護權益並沒有受到公平適當的對待,判決的程序有瑕疵,法庭剝奪了譚作人自我辯護的權利;更遺憾的是,國際社會呼籲重新審理譚作人案的要求被忽略。歐盟重申,中國(共)當局應該無條件釋放譚作人。

而中共外交部秦剛認為,歐盟發表聲明是干涉中國司法內政。

現年56歲的譚作人,是中國的環保鬥士與作家,他被中共政府視為異議份子,2009年年初,因為他呼籲民間團體對汶川大地震遇難的學童與學校校舍「豆腐渣」工程,進行調查,而被中共當局逮捕。

譚作人妻子王慶華13號接受新唐人採訪時表示,中共政府以譚作人發表紀念六四文章將他判刑,實際上當局隱藏了更重要的原因。

王慶華:「我認為他們抓他的原因:一個是豆腐渣工程,一個是……成都有一個石化工程的問題,因為譚作人是四川唯一的民間環保組織的秘書長,他是極力反對那個工程的。覺得那個工程是要把成都給毀了。想抓他的目的,和寫到紙上的東西是絕對隱藏起來的。」

王慶華表示,她認識到,中共政權關押異見人士不需理由,因此她在譚作人被抓之前,就已經跳到他的戰友身份,早已經做好奮戰的心理準備。

王慶華:「我的看法自始至終就沒有變,我覺得他(譚作人)現在一天有罪,都是毫無道理的。我想了一下,沒有一件違法的事。我覺得你做的事都是對的。」

四川成都中級人民法院9號駁回譚作人的上訴,維持一審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3年的判決。譚作人的妻子王慶華當天獲准出庭旁聽,但是二審完結,譚作人當天就被看守所轉押雅安監獄,王慶華對當局沒有通知家屬就直接把譚作人押走,表示不滿。

王慶華:「那天(9號)最後說他已經被送走了,我當時還……矇了一下!我覺得怎麼就不通知我一下呢?那也做的比較絕的了……。」

9號當天上午,香港18個團體大約40名代表,遊行前往北京駐香港聯絡辦公室,要求大陸當局釋放譚作人,並且呼籲徹查汶川大地震中的豆腐渣工程,對地震死難者的家屬提供賠償等。

美國、德國外交人員也對中共承諾所謂「提高審訊透明度」跳票,表達了不滿。

新唐人記者秦越、周平陳香雲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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