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安眠藥昏睡13分鐘 高鐵駕駛遭解僱

【新唐人2010年5月11日訊】(大紀元時報記者于倩綜合報導)台灣高鐵1名駕駛在4月24日執勤時,疑吃安眠藥而昏睡,列車長達13分鐘幾乎處於無人駕駛狀況。高鐵表示,駕駛員坦承有睡眠障礙問題,並未就醫,自行服用來路不明的藥物,5月3日已經被解僱。

高鐵1148次列車在4月24日下午4時30分,從左營發車,約下午5時及5時01分,行控中心及列車長兩度同時收到列車未操作警訊,行控中心授權列車長到駕駛艙查看,發現駕駛意識不清且反應遲鈍,列車長建議更換駕駛。

列車停靠台中站時,因進站時速過快,啟動緊急煞車,導致列車提早20公尺停車,駕駛被攙扶離開列車,更換備用駕駛後繼續北上,延誤4分鐘。昏睡的司機被送到中山醫學院附設醫院檢查,診斷證明提到疑似安眠藥過量。

高鐵公司表示,這名駕駛30歲左右,2008年進入高鐵,去年取得執照,服勤一年多,僅有遲到及一次酒測初檢未過,複檢才過關的紀錄。值勤前的血壓及酒精檢測都正常,與列車長及行控中心的通話測試也沒有異狀。

高鐵公司表示,已經修改規定,將行車人員的體檢項目,加入可能引發嗜睡的成分的第三級管制藥品納入體檢藥物檢測的項目,並將不定期體檢抽測比例提高為四成。行車人員年度複訓課程中,加入「藥物辨識」及「用藥安全」的內容。

高鐵局表示,因有旅客反映4月24日1148次列車未能準確停靠台中站,高鐵局要求台灣高鐵說明,台灣高鐵在4月29日、5月6日2次口頭報告,局長朱旭在6日當天才知情。

台灣高鐵5月7日向高鐵局提出書面報告,朱旭不滿台灣高鐵太晚通報,已行文要求提出檢討報告。朱旭表示,這起事件仍然有可能危及乘客安全,一律都需要通報,不能因為延誤時間僅4分鐘,就不通報。

朱旭也建議高鐵公司應該加強心理輔導,鼓勵員工通報異常狀況。避免因員工擔心被開除,隱匿不報,也不去就醫。高鐵局也將初步了解解僱是否「處分過當」,高鐵公司則是以違反相關行車規章,符合解僱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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