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瞿超被教養期間的一段真實記錄

香煙繚繞,咒聲陣陣。迷漫整個室內、走廊,並由一樓、二樓慢慢向五樓滲透。用作長明燈的蠟燭發著亮光。在電燈光下,顯的並不刺眼。一盤供果是使用餅乾毀成的數小塊,在香爐前擺放著。香爐後,是一個紫檀色固體膠做成的一具小棺材。棺材裡躺著一具屍體。雖然也是由固體膠做成的,但也是五官俱全,手、腳、身體,樣樣都有。就連被褥也用衛生紙做得跟真的似的。與活人不同的是上面有用硬器刻畫活人的名字“瞿超”,和用針刺進心臟等“要害”部位。紫檀色固體膠做的蓋子蓋在上面,又立一牌子,上寫“王八”二字。紫檀棺材旁又立一大王模樣象形人像,顯得神秘而有毛骨悚然。 供桌下一副雙拐立在床邊,一位54歲的殘疾人在床上不安的運動,眼望著這神奇陰森的事物,我的眼裡透出了恐懼的目光。

在我的背後,一位剛滿19歲的年輕人,身穿金黃色的馬甲,上邊印著“勞教”二字。他的手在做著一些奇怪的動作,嘴裡發出嘰哩哇啦的奇怪聲音,不時用手指著我並夾雜著“給不給,不給就倒”的讓人能聽的懂的一部份語言。這聲音前後由一樓管教室,勞教乾警隊長室,左側勞教人員工作室,到一樓右側勞教人員宿舍,整整延續了半個多月。

我吃力的下床拄起雙拐一步步、一步步的向厠所走去。後面傳來“嘰哩哇啦….給不給……給不給……不給就倒……”的咒語聲。我晃了幾晃並沒有倒下,在雙拐的支撐下剛走到宿舍門口,便被站崗的值班學員喊住:“誰叫你去上厠所了?”我分辨說:“到方便的時間你不讓去上厠所,不到方便時間你也不讓去。怎麼你除了我誰都讓去是怎麼回事”,剛說完,胸便挨了兩拳,又聽到站崗學員發狠說:“你知道不知道你是殘疾人,殘疾人和人不一樣,不准上厠所。”說完,便把厠所門鎖上。厠所裡方便完的被教養人員又砸門,叫他開厠所門出來。

此時,我的尿水已經濕透了棉褲。管教乾警看到了,便來到跟前對我說:“你吵甚麼吵?你趕快回去!”我說:“他因我殘疾不讓我上厠所,現在褲子尿濕了。”管教回答:“你敢頂撞管教?加期!”

我無奈而又委屈的拄著雙拐回到宿舍,站在鐵窗前,望著那窗外的高牆、鐵網。 幾只飛鳥掠過那透過鐵窗見到的那狹小的方型的天空。我的目光向航海家突然發現新大陸一樣望向幾只飛鳥。然而無情的飛鳥一掠而過,並沒理會鐵窗內的人的目光。 我凝視著有限的天空,似乎以回憶中的海闊天空來彌補著眼前的不足。無奈雙腳雖有雙拐支撐也難以支持全身的重量。

我雙腿顫抖著。只好移動雙拐回床休息。一支拐點到一口痰上,一滑,身體失去重心,晃了幾晃差點摔倒。那邊又傳來“看,馬上就倒”和“烏拉哇啦”的念咒聲。 我晃晃悠悠的回到床上,打開那灑滿尿水的床鋪,仔細的找,終於找到了一角沒有濕透的乾被角,便滿足的扒開一塊床板,放進雙腳,半坐半躺的趴到沒有鋪蓋的床板上,努力的下終於進入夢鄉。寄託在夢境中能夠躲過這場劫難。

然而夢仙子也沒有饒過著剛剛入睡乞求平靜的我…… “不,我沒有頂撞管教,也沒有頂撞隊長”“只是問一問我左一回,右一回加起來五百多元日常生活用品和食物被搶奪和丟失,我右一回左一回的報告為甚麼不管”管教說:“誰叫你到出告狀了……這個是大隊的直系親屬,”“那個是管教所辦公室的頭頭的哥哥,”“那一些又是那個隊長的關係,”“他又是花了很多錢的,”“偷就偷了”“打就打了”“不讓上厠所,尿褲子,一洗不就乾淨了嗎?你自己洗不了,出些東西就有人給洗啊”“為甚麼當管教就打我的殘疾左手?”“啊,救命啊!”我的夢中不斷演示著這一次又一次發生過的事。

突然,一塊木板猛然砸到頭上。“啊!!!”我大叫一聲痛苦的從夢中醒來。看了看牆上掛著的鐘已經2點了。用右手捂住頭上被砸傷並沒消腫的傷口,還在發著陣陣的傷痛。右手摸摸被打傷的右眼,閉上左眼,試著用右眼看事物,但眼前一片漆黑。

這幾天,雖多次要求去所內衛生所看病,但無人領也是絕對不允許我本人去看病的,只有等候……遭虐待……等候。 有工作能力的勞動教養人員上工下工。 我失去勞動能力,只有吃了睡睡了吃。

香煙繚繞咒聲又起 “嘰哩哇啦……現在你沒錢買東西,管家要”“給不給……不給就倒,我姑父是隊長,是他們指使我收拾你,你告到哪都沒用”“我妹妹是前樓勞教所辦公室的幹部,這裡隊長、管教算個屁,我說怎麼地就怎麼地” “我叫單書寧是瀋陽的,我花的錢多,應教養一年,我身體好也一天活沒乾,乾警告訴我收拾你就可以減刑。” 有人奉勸我“犯人卡你是要錢要物,你沒有要委曲求全,幹部不指使誰敢哪!”。乾警隊長說“上面有人要……我下不去手,只要你不上訴就沒事。”我知道以前死了很多人,但我已做好了準備。嘰哩哇啦……

香煙繚繞,充滿了室內,在整個五層樓飄蕩,殘疾人拄著雙拐,每天站在鐵窗前,望著有限的方形天空。

瞿超寫於吉林省歡喜嶺教養所

附:殘疾人瞿超給胡錦濤主席的一封公開求助信

胡錦濤主席您好:

我叫瞿超,男,58歲,是二級殘疾,吉林省蛟河市人,原住吉林省蛟河市文明衚衕17號。

我們全家數十年勤勤懇懇做事,本本分分做人,遵紀守法,按章納稅並無不當!我們8元錢起家養殖金魚,20多年奮鬥逾資百萬,是當地著名的小康戶!正當我們生意興隆展宏圖之時第一次創業遭遇了電信公司,承包商省人大代表吳有為,法官鄭英奇等人官商勾結,霸佔了我的地盤,侵吞了我的財產,全家被拋向大街!

為了安置殘疾兒子以後的生產、生活我們第二次創業,接受白石山鎮政府的引資招商,金漁場還沒建完生意就紅火起來,也因此遭來了橫禍!我們怎麼也滿足不了來至當地上下的索求,結果被投毒,又遭農電所敲詐勒索不果,便故意2次停電報復致使興旺發達,正待大展宏圖的新淼漁業養殖場毀於停電報復!

我們兩次創業是當地官商勾結貪污腐敗,敲詐勒索毀了我們的漁場!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已頒布多年,您親自簽署的命令:(第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也已經頒布二年了,關於殘疾人保障政策文件更數不清,可我們殘疾人在過去,現在,創業和生活仍然無法得到保障!

一、第一次創業遭非法強拆,財產,商品遭掠奪

1998年6月蛟河電信公司沒有任何國家規定的批准文件,非法建樓,非法拆遷!

我家在其範圍內,前邊是營業房上下兩層,後院建有金漁場、另建有魚窖、煤棚。有合法的私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工商許可證,當時正在營業。生產已俱規模性、專業化、產業化我家不但有了固定的產業,也有了合法穩定的收入。(產權證注明瞿超是維一的權利所有人;是納稅人。)

我是有合法證照的房屋、漁場主人,可他們沒有給我一分錢,只用2萬元賄賂市長,法院院長吃喝玩樂,二位領導便不顧殘疾人全家的死活,下令和公告強拆了我的房屋,執行人員又高高興興的把價值幾百萬的財產和商品金魚拉回單位給職工分掉!將我全家人拋向大街,我們被迫流浪!上訪!

他們看我到省城去上訪,又趁機威脅,逼迫、欺騙不是房屋主人的依長蘭和孫淑珍簽協議,賣了法定的唯一產權人瞿超的房產!並由建設局幹部派依長蘭領取了只夠買煤棚的補償款和1萬尾金魚補償款強行給了孫淑珍(不在協議中的財產和200多萬尾商品金魚又被執行人員凍死和分掉)!唯一的房屋權利所有人瞿超在建設廳上訪被告之“沒有國家規定的批准文件,是非法建樓,非法拆遷!”從省城回來後家園,漁場已是一片廢墟,他們連規定的週轉房也沒給,我的妻兒已被拋向大街,三天後我們相互找到對方,抱頭大哭,我們對今後的生存一片茫然,好心人告訴我們去法院告他們!我們滿懷希望到蛟河法院提起訴訟,蛟河法院行政庭長鄭英奇五次審理一案,庭審中大喊:“違不違法我不管!”最後自己判決自己帶領執行人員把殘疾人的房地財產、商品分掉合法!我又上訴於吉林市中級法院三審維持,7年後的2008年12月28日吉林省高級法院以蛟河市政府存在不當之處,但是瞿超妻子(不識字,不是產權人也沒受產權人委託,更不懂協議內容)簽協議,該協議已履行完畢為由,(經辦人依長蘭是法官親表嫂,由法官找來的,不是產權人也沒受房主委託)駁回再審申請!

他們嚴重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合同法》和您簽署的主席令(第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立法精神!

二、第二次創業又毀於電霸的敲詐勒索

2000年為了安置殘疾兒子今後的生存,我們第二次創業接受白石山鎮政府引資招商,承包水庫,投入800萬元巨額資金,建立了鑫淼漁業養殖場。用於養殖金魚和林蛙,工商許可證號:2202813015657。

可拆遷影響在這裡延續,他們看到我們紅紅火火的生意,就找鄉司法所所長要求把我們攆走,由他們自己養!沒得逞他們便說在蛟河,法院和政府搶了瞿超幾百萬,才來這裡投資養殖金魚和林蛙,就吃它,喝他,拿他沒人保護他!來至從上到下的吃、拿、卡、要,奇捐雜稅,今天借一些,明天要一點,只要有一點點沒有達到他們的索求,便會招來滅頂之災!2002年剛剛生產就被投毒造成水庫中金魚全部死亡!由於警察的過錯至今也沒有破案!好在魚窖中的魚種還存在,給我們帶來了希望,2003年5月我全家人已經被搞得筋疲力盡,又被農電公司利用農村住宅線路改造敲詐勒索2萬元,(電視公佈農村住宅改造只收取200元改造費)因我們只同意交規定的200元改造費,沒有達到他們的索求,不但沒有給我們的住宅改造線路,又便故意停電100多小時,造成當年剛剛開始生產的金魚苗死亡,魚種嚴重得病當年不能生產!

而距離我們不到1裡的村書記家的水庫,原來沒有線路他們卻盜用線路改造器材沒收一分錢為村書記新裝了一條900米線路!
告到農電公司主管經理於小榮那裡,他當場指揮拔掉村書記的新裝用電線路,同時又將我的控告內容舉報給了村書記,又對我說:“你愛哪告哪告去停電(造成金魚)損失不管!”從此我們遭受了當地村和農電公司的聯合打擊報復,我們只好上訪,本來雙腳殘疾,2003年10月21日因上訪左手腕又被吉林省電力公司打殘,蛟河農電公司又因上訪進行報復,春節初七又停電16小時將魚窖內種魚凍死。他們又花錢買通公安局將我們夫妻以敲詐勒索罪扔進看守所,檢察院不批撲,他們又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將我夫妻送進教養所。我蹲水牢受盡打罵和屈辱!解除後又數十次遭拘留,拘禁,軟禁!

在我夫妻教養期間,因我的殘疾兒子上訪為父母伸冤,他們又到處抓捕我的兒子,我兒子現逃亡在外自今下落不明!

在生產經營期內我們夫妻被教養,蹲水牢,這個因管理人員被教養的魚場,20多萬立方米滿滿一水庫金魚和錦鯉、林蛙在他們的指使下,由當地政府和下屬各單位,白林局以及四鄰八村當地社員等賣啊,吃啊,分啊,整整近二年時間二年因他們不專業沒有全部銷售掉,看到我解除教養又被軟禁了,他們便大開閘門放掉了所有水庫內的金魚和錦鯉,進行滅跡,漁場被他們徹底搗毀了!

距離工商許可經營期滿限還差九天,在2006年12月22日我被解除教養,可不到2小時又遭蛟河警察在吉林站前綁架,並拉回蛟河先上了黑戶口,又非法拘留3天後軟禁在我80多歲老父母祖孫三代同居,50多平米的本來就擁擠的家中!可憐的老父親14歲就挎槍為中國的成立而出生入死,母親從小就失去雙親,12歲就跟隨姐姐一邊支援前線,一邊尋找浴血奮戰的姐夫全國戰鬥英雄趙連山,直到認識到我父親才得到了幸福,可在老年看到兒子被折磨成了二級殘疾,他們悲憤交加,老淚縱橫,我父親一病不起,母親因受刺激精神也不正常!警笛聲,砸門聲交織在一起,臨居們也遭受了軟禁我的警察的騷擾,一天24小時四個警察一個警車不間斷監控,在當時蛟河出現殺人等重大案件,警員緊缺的情況下也沒有撤掉對我這個二級殘疾受害人的監控!

妻子看到後也逃亡在外!我們被害的妻離子散!

現如今違法建築電信大樓高高聳立在被佔領的地盤上,聯通公司年年收取高額利潤,11層大樓多年間閒置九層,用兩層還對外出租商業用房,卻沒給殘疾人全家一立足之地!而當初承包商吉林省人大代表,建設局副局長吳有為卻利用職權攝取的爆利,又沒交一分錢稅起家現已成為億萬富翁!而當初八元起家、勤勞致富,待展宏圖擁有百萬資產的殘疾納稅人瞿超卻因此上訪,得到的卻是全家被數十次拘留,蹲監獄,夫妻雙雙被教養,蹲水牢,受盡孽待出來後又遭軟禁,三級殘疾人被打成二級殘疾人,又被搞得妻離子散、得街頭乞討人收留供養才得以生存!

我們為了下一代能安居樂業我們躲避到大山裡第二次創業,本認為清淨的大山溝也沒能夠躲過腐敗和勒索,引資招商也成了引資招傷!

我們辛勤勞動幾十年,我們遵紀守法,按章納稅並無不當!我們招誰了我們又惹誰了,被害的一無所有,無家可歸。得街頭乞討人供養才得以生存!至今他們不但沒有解決問題,還在上瞞下欺!

拆遷使我傾家蕩產,引資招商成了引資招傷。8元錢起家,兩次創業20多年奮鬥前程似錦,毀於腐敗!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這裡遭到了踐踏、國家方針政策也成了一紙空文!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已頒布多年,主席您在2008年親自簽署的命令(第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也已經生效2年,可殘疾人創業和生存不但沒有得到保障,直到現在我們的生命還不斷受到威脅,2008年奧運會在北京我找到了流浪上訪的妻子,我們在建設部信訪辦公室又被強行拉回蛟河,政法委幫我到蛟河法院立案提起民事訴訟,開庭法官徐亮,不允許我說一句話,我一說話法官和律師就說:“別說了!夠了!”找院長王卓也無濟於事,判決下來我又敗訴!上訴吉林中院,二審付法官,程庭長,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劉炎都很好對我的境遇也很同情,也說他們違法太嚴重了,二位法官迫於關係網遲遲不敢判決,(現任吉林市中院主管院長李光華是1998年這次非法拆遷參與者,當時是蛟河法院長!)並暗示我涉及人太多了,判下來他們全完了!2009年8月以程序違法,事實不清發回蛟河法院重審,蛟河市委讓我撤訴解決問題,我又被畫圈圈,圈了回來!新的市委書記張恩波特別好,親自包保了給我們解決問題!政法委副書記劉春青也沒少跑,可下邊過去害我們的幹部對我們百般刁難,我的問題不但沒有得到解決,倒欠了政府6-7萬元的租房款,生活費,醫療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這裡遭到了踐踏、國家方針政策也成了一紙空文!

懇請胡錦濤主席救救我們殘疾人吧!求求您想辦法讓他們執行您的命令吧!讓蛟河法院和電信公司,農電公司把聯合奪走和損害我們的房產、資本還給我們吧!還我們殘疾人一個有保障的創業,生產和生活的空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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