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定保密法要求互聯網公司報告洩密者

【新唐人2010年4月28日訊】中共人大常委會週一開會,就修改從1989年實施至今的《保守國家秘密法》提出第三度審議,新審議內容中提出,互聯網、公共資訊網絡運營商及電信公司要配合公安、國家安全機關等部門進行涉及秘密案件的調查。

與此同時,中共國資委昨日下發《中央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暫行規定》,將商業秘密確定為「核心商業秘密」和「普通商業秘密」兩級,還明確央企商業秘密根據需要,可變更為國家秘密。

媒體報導上述消息時,中共正在繼續加緊控制互聯網和電訊服務。此前中共的網絡控制引起穀歌公司同中共當局發生爭執,上個月古歌公司將中文搜索網站轉移到香港。

中共對國家機密的定義廣泛,可以包括地圖,衛星定位坐標,甚至經濟數字,官員有時候以保密為藉口防止公佈資訊。

中國輿論不直接批評新建議,但指草案未有保障公民的通訊自由;而境外人士則擔心,修訂通過後,線民私隱更無保障,「師濤案」可能重演,影響市民維權。

就草案提出的新規定,維權藝術家艾未未對自由亞洲電臺表示,現行的法律對國家秘密的定義不明確,權利機構可以任意將他們不希望公開的資訊定義為國家秘密而加罪發布資訊的人。而且如今並非戰陣年代,普通公民不具備涉密的可能性;相反,中共的官員更有可能掌握國家秘密,但一些貪官卷款外逃,當局卻不予追究。

艾未未指北京當局本身在資訊公開問題上不按法律辦事,卻又以法律之名打擊在網上自由發言的人。艾未未認為這種做法可笑,他不會在意在這種條件下訂立的新規定。

美聯社星期二報導說,這項法律還可能迫使商業公司同中國的安全部門合作來對付政治異議人士。

報導說,在中國,國家機密的定義很廣泛,它可以包括地圖,衛星定位坐標,甚至經濟數字。中國官員有時候用保密作為不公佈資訊的藉口。

總部位於法國首都巴黎的、致力於保護資訊自由的國際組織“記者無國界”的中國事務辦公室負責人文森特-布洛塞爾就此對自由亞洲電台記者表示,這項保密法有被政府濫用以打壓反對派人士或異議人士的可能性:

“這不是什麼新東西,只是他們想用這項法律來更容易的迫使電訊或互聯網公司與中國當局合作暴露那些所謂洩露中國國家機密的人的身份。中國政府一直在向電訊和互聯網公司施壓;向當局提供異議人士和記者的身份。我們可以回顧雅虎向當局提供師濤的身份這件事和不久前穀歌因為不願意屈從於北京政府的這種要求而退出中國市場一事,這是一個很危險的法律,因為政府可以隨意用它來打壓異議人士和反對派人士。”

旅美中國互聯網事務分析人士李洪寬則表示,中國是以通過法律來使自己控制互聯網的資訊合法化:“這樣可以堵住一些象美國這樣的民主國家的嘴。北京就可以反駁他們說我們是有法可依。共產黨對中國資訊控制的話,它不需要這樣的法律,法律從來都不是障礙。它這些中共任何措施呢真正傷害的還不僅僅是人權人士,實際上是老百姓。”

北京政府過去多次以洩漏國家保密罪的指控對付中國的政治異議人士。在中國,迄今沒有任何跡象顯示,中國政府要放鬆對資訊流通的控制。如今,中國互聯網用戶已經增加到4億。中國政府最近還收緊了互聯網功能變數名稱注冊。

中共一直想要控制中國的資訊流通。中國互聯網用戶已經增加到4億。中共政府最近還收緊互聯網功能變數名稱註冊。中共政府認為,控制資訊流通對避免或控制動盪擴散至關重要。

轉自《大紀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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