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6老人北京自殺抗暴 家人遭拷打判殺人罪

【新唐人2010年3月2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喬龍報道)福州市倉山區6位老人不甘被截訪人員毆打,去年3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附近集體服毒,圖以死抗議,後被救活。而老人的的4位兒媳婦隨即被抓捕,月前卻被福州法院以「故意殺人」等罪名,判刑5年,法庭判決時也未通知家屬,其中一位家屬週一告訴本台,母親在法庭揭露遭嚴刑逼供。另一人逃亡一年不敢回家。

去年3月5號獨家報道,中國的全國人大開幕前一天,福州的6位老人,不滿被地方政府強行拆遷和毆打,向省政府上訪不果,絕望之餘,3月4日在大會堂附近的前門大街路口,集體服農藥抗議,但自殺未遂。而當時陪同6位老人進京上訪的幾位兒媳婦,不久被抓捕,在關押近一年後,月前更被福州倉山區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刑。

據福州訪民李先生告訴本台:「去年3月4號,6個老人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附近喝農藥,福州的駐京辦把老人抓回來後,關到福州倉山區公安分局,老人是放回來了,政府把老人的5個兒媳婦,統統抓去,是去年的3月17號,現在被判刑5年。」

李先生說,4名被告在倉山區法院審理,但事先並沒有通知家屬,另有一人如今「亡命天涯」,不敢回家。「兒媳婦一個叫陳雪英、方美蓮、林珠仙、還有一個叫高少英,抓了4個,還有一個逃走了,警方還在通緝抓她,姓黃的,黃匹英,到現在一年多了,還不能夠回家。」

被告陳雪英的女兒李曉麗從其他渠道獲悉母親開庭,於是到場旁聽一審過程,她告訴記者,其母在福州第二看守所,遭到公安嚴刑毒打:「(我媽媽)在一審的時候就對法官說,在偵查期間, 警官對她嚴刑毒打,把她吊在窗戶上。」

被告方美蓮當日陪同公公婆婆到北京上訪,李雲成告訴記者,妻子方美蓮被判刑後,也未通知家屬,他說:「1月7號判的,他說『故意殺人罪』,另一個是『擾亂治安』,判完以後也沒有通知我們,只通知我們另外一個人,審判的時候也沒有人辯護。」

記者:現在可以去探監嗎?
李雲成:不行啊,他們說還不能探監,我們已經上訴了,請了福建省名仕事務所的律師。

另一位被告高少英的丈夫陳章洪說,妻子被控3項罪名。「謀殺罪、妨礙交通、聚眾鬧事3項罪名,被判5年,現在我們還在上訴啊。莫名其妙的,3月4號在北京發生事情,我愛人3月6號還在北京的國家信訪局上訪,都沒事,突然間回來,受到打擊報復,現在就是這種情況。」

據悉,被判刑的4位訪民居住在倉山區金山街道的多個村落,他們的房子均被強拆。多次上訪,不但無人理會,還遭到毆打。陳章洪說,他母親林順英不堪被打才上北京:「在家被打,所以要告狀,沒有地方告,自己幹脆死掉算了,高少英去北京檢舉,被判5年,法院開庭的時候,又不通知我們。」

本台致電倉山區法院審判庭,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說,是否通知家屬,是法院的權力。「可以不通知,也可以通知,如未成年應該要通知,不通知的話是違反規定。你說請律師,那是被告人要自己寫信回家」。

對此,中國刑法專家莫少平律師表示:「通常他這個案子只要不是涉密案件,或者說,只要是公開審理的案件,案件通常要提前公示出來,必須通知律師,如果她有辯護律師的話,必須要提前幾天通知。」

不過,被告陳雪英的女兒李曉麗說,她母親被抓後,家裡從未收到她的信,懷疑看守所是否准許她母親寫信,使其失去了聘請律師的機會:「自從去年3月18號之後,一年多的時間,一審之前,我們都沒有收到媽媽的任何東西。」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