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天:政府的尊嚴還剩下多少?

甚麼是尊嚴?從字典裡你會看到很多:1. 莊重肅穆;尊貴威嚴。

《荀子•致士》:“尊嚴而憚,可以為師。” 漢 董仲舒 《春秋繁露•立元神》:“賢者備股肱,則君尊嚴而國安。” 宋 司馬光 《進<孝經指解>札子》:“體貌尊嚴,舉止安重。”[sanctity]∶不容侵犯的地位和身份。本人以為比較確切的應該是最後一條。

所以尊嚴不是他人賜予的,一個沒有人格、言而無信、滿嘴污言穢語或者吃喝嫖賭的人,即使你封他十個皇候身份,他有甚麼尊嚴?而一個靠在街頭拉二胡的盲人,傾注全力不顧疲倦持續為路人演奏他心目中動人的曲子,當你為此駐足聆聽並且感動的時候,他不也獲得了勞動者的尊嚴和你的敬重?

尊嚴更不是靠無數黃金白銀堆徹的舞台!

人生而平等,人人應該有尊嚴的活著,但前提是政府和法律先要有尊嚴,政府通過法律保護人民的安全、安寧、幸福。

憲法沒有了尊嚴,政府無誠信,誰還能夠給人民尊嚴?

可是低頭看看我們的《憲法》還有多少尊嚴?憲法上注明的允許和不允許的事在現實中幾乎都被顛倒了,不允許的事,政府官員能夠為所欲為,搶土地、搶房子、搶工資、甚至搶孩子……打人、罵人、無惡不作!

君不見在皇城根下,各路“官員”、“警察”對老百姓隨便搜身、對訪民隨便關押、抓捕、甚至在看押這些訪民的地方強姦民女、在官方羈押百姓的地方發生老人上吊自殺,而自殺的老人不就因為做人的尊嚴被政府官員剝奪為了捍衛自已的尊嚴而以死抗爭?

所以尊嚴不是誰賜予的,更不是以擁有多少財富而定尊嚴的有無!古代有不為五斗米折腰的君子,當今有富可敵國的貪官,前者是尊嚴的,後者連獨自走上馬路都不敢,有何尊嚴可言?

在建國六十週年的今天,貧富懸殊到了“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而政府領導麻木不仁的地步。大年夜有為無米之炊而在政府門口哭泣的百姓,可是坐在豪華小車去赴幾千元一桌團圓宴共產黨官員又有哪一個有不安之心?他們的尊嚴在小車和豪華宴會上嗎?

在所有的法律法規蓋全世界之大全的今日中國,百姓因為告狀而被拘留、被勞教、被自殺、被失蹤是這個國家的憲法沒有尊嚴、憲法無尊嚴是政府無誠信、無德性,所以老百姓無安寧!(有法不依比無法可尋更可怕,這不是進步!而是虛偽和欺世!)
但無安寧、無幸福的人未必就沒有了做人的尊嚴,即使他穿得破衣爛衫,只要他不偷、不搶、不騙,走在大地,一樣有他自已做人的尊嚴。

一批身強力壯的警察官員去包圍一個老弱病殘的訪民,對他抄身、關押,不是拿走它的尊嚴而是拿走了他的權利!沒有尊嚴的是這些喪失人性的“強者”,他們非但沒有做官的尊嚴,也失去了做人的尊嚴,以強欺弱有何尊嚴可言?

而當今政府,大量這樣失去人性的惡官、淫官強姦百姓、欺壓百姓,這個政府的尊嚴又有多少?

你自已出的法律、法規,你的“僕人”不放在眼裡?你想維護的黨形象,官員們更不在眼裡,這個政府還是他人不可取代的嗎?

政府無尊嚴、人民無安寧!連安寧都沒有、連起碼的生存保證都沒有、連親情竇被失去人性和羞恥的官員搶奪,百姓又哪裡還有幸福可言?又哪裡需要你賜予的“尊嚴”?

被查身份證而死的孫志剛是有尊嚴的,沒有尊嚴的是《身份證管理法》
被扣押工資而貧窮的百姓是有尊嚴的,沒有尊嚴的是《勞動法》《工資法》以及扣押他們生活來源的官員。
被非法逮捕、送勞教的“囚徒”是有尊嚴的,沒有尊嚴的是《憲法》
被凌辱的婦女兒童是尊嚴的,沒有尊嚴的是《婦女兒童保護法》和這個政府的人性缺失!

住橋洞的訪民是有尊嚴的,住豪華別墅的貪官是無恥的
失學的貧窮孩子是有尊嚴的,靠國家財富而留學世界的富人子弟才是沒有尊嚴的。
被奴役、被迫害、被欺壓的百姓是有尊嚴的、空話套話假話連篇忽悠世人的官員是無尊嚴的,
荷槍實彈恐嚇、欺壓百姓是無尊嚴的、在恐怖下掙扎維權的百姓是有尊嚴的!
勝利只有在勢均力敵的較量中存在下來才是真實的勝利!
敢於輕車簡從走到百姓中、面對百姓苦難是自信的官員!
有尊嚴的官員不害怕百姓、不躲避百姓、不用槍林彈雨對付百姓,這就是做官最大的尊嚴!

一個不為老百姓說話辦事的政府是沒有尊嚴的。
為甚麼你們的官員都住著大房子、開著小轎車、拿著高工資?
為甚麼我們只要被剝奪的一切還要被關、被打、被勞教?甚至連讀書的孩子都難逃魔掌?
憲法的尊嚴何在?
政府的尊嚴又何?

所以尊嚴的溫家寶總理,不要說給我們尊嚴,請給我們公平!在能夠給我們公平前先維護憲法和政府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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