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律师造假案宣判 主角李庄爆认罪内幕

【新唐人2010年2月10日訊】(據大紀元報導)2月9日,律師李莊造假一案在重慶市一中法院二審宣判。李莊以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改判有期徒刑一年半。李莊聽完宣判後異常憤怒,搶過話筒大曝二審自我認罪是假的,直罵重慶當局違約不講誠信。場面一度失控。

  
律師李莊案被視為考驗中國司法品質的一場標誌性審判而備受外界關注。經過2月2日、3日二天的二審後,李莊案9日上午10時在重慶市一中法院宣判。當天法院依舊沒有向外地媒體發放旁聽證,法院附近實行臨時交通管制。
  
李莊當庭指責重慶有關部門違背承諾

李莊的辯護律師高子程接受大紀元採訪介紹了今天庭上的一些情況,李莊聽到自己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的宣判時,立刻跳了起來,搶過話筒高喊自己在二審的認罪是假的,是因爲有關領導在看守所裏給他承諾過,只要認罪就可以判緩刑,所以他認罪,但是現在他被騙了。

據悉李莊還在法庭上高喊:「曾經有多少先烈寫過認罪書,但是這不影響他們成為先烈……""我希望全國16萬名律師繼續在外面為我伸冤……」 現場場面一度失控,多名法警聯手才將李莊控制住。情緒激動的李莊後來被法警帶離了審判大廳。

李莊:檢察院找他做工作

1月8日,重慶市江北區法院對李莊案作出一審判決,北京律師李莊以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李莊表示不服,堅持自己無罪。2月2日,李莊案二審開庭,正當外界期待一場控辯雙方的精彩而激烈的法庭辯護時,李莊突然認罪,令外界感到不可思議。

據高子程律師介紹,李莊說二審開庭前公訴人找過他,希望他撤回上訴;或者是做辯護律師工作,做有罪辯護;或者是更換辯護人,但遭到李莊的拒絕。

另有報道說重慶市某部門的兩人曾先後到看守所找他談話,而談話的內容李莊始終守口如瓶,並一再表示是秘密,絕對不能說。這二次談話被認爲對李莊形成較大的壓力,因此導致李莊在二審時撇開辯護人的無罪辯護而當庭認罪。
  
李莊家屬要申訴 高子程稱壓力太大將退出

今天宣判之後,李莊的家屬向辯護人提出要申訴,高子程律師表示自己決定退出。他說:「我覺得自己太疲勞了,超出了我承受的極限,所以我決定退出。」據介紹申訴可以向重慶一中院提出,或者是重慶高院提出。

對於記者詢問申訴可能性,高子程律師表示只要認識事實錯誤或者是法律錯誤也還是有可能更改的。

北京律師:宣判結果並不令人吃驚
  
北京律師唐吉田認為,李莊案已經不是李莊本人的問題,它是直接關係到重慶到底是「打黑」還是「黑打」,以及我們到底法制是前進還是倒退的一個標誌性的事件。
  
他認為李莊的宣判結果並不令人吃驚。他說:「我覺得一點也不吃驚,因為為了證明他們(官方)所謂決策是正確的,他們一定要用一個冠冕堂皇成果來掩蓋一些東西,這是他們經常用的也是幾十年來屢試不爽的做法。他們不會說他們錯,必然會找一個所謂的錯,或者說一個所謂錯的人來接下這個局面,把這個局面至少從局勢讓它顯得更光鮮一些。」
  
北京律師李和平表示,完全按照法律來講,李莊做的事情是一個律師應該做的,他沒有任何違法行為。「在一個沒有違法情況下判李莊有罪,是判決人有罪而不是被判的人有罪。」
  
李和平估計李莊的辯護律師會提出申訴,不過他認為,中國的現狀很難說。「在中國申訴渠道基本上是死的,申訴制度名存實亡。」
  
也有民間的評論批評重慶不講程序,但也指李莊過於幼稚,聽信重慶的承諾,把法律當交易,踐踏法律者自賤!

李莊曝內幕折射了打黑運動的癥結

唐吉田律師認為現在這種局面既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這是之前人們對這個案子在程序上、在實體上的諸多質疑的印證。如果李莊法庭上報料是真實的話,那確確實實偏離了法制的軌道,在嚴肅的法律問題上,給公眾和國民整個對法制的期待一個很糟糕的回應。與此同時李莊擔心個人的事業生活、擔心其它的問題,而對非法的承諾信以為真也是引起轟動的原因。

他還表示把李莊判一年半,並不意味著重慶運動式打黑划上圓滿的句號。這樣一個結果出現,人們可能會對李莊的堅定性、此前的表現和之後的表現有這樣那樣的評價,但冷靜下來人們也能理解他在非法因素的強大壓力下,希望落空了,因而有非常強烈的反應。人們也會進一步思考為何聲勢浩大的打黑運動出現這樣看似微不足道的問題,實際上小洞變大,個案折射了運動的癥結,超越法律得不到應有的效果,反對社會基礎起到破壞作用。

李莊案始末

李莊案李莊為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2009年11月20日,龔剛模等34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被提起公訴後,李莊接受龔剛模妻子程琪和堂弟龔雲飛的委託,與本所律師馬曉軍一道擔任龔剛模辯護律師。為此,龔剛模的親屬支付了律師代理費150萬元。
  
2009 年12月12日,經龔剛模檢舉揭發,李莊因涉嫌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13日即被批捕,18日進入審查起訴階段。20日,江北區檢察院通報稱,該院已對李莊提起公訴。2009年12月30日,李莊被控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一案在重慶市江北區法院開庭。
  
2010年1月8日,江北區法院即做出一審判決:李莊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不足一個月,李莊案以罕見的高效,走完了從立案到一審宣判的全過程,被律師界稱為「重慶速度」。

2010年2月2日,李莊案二審開庭,經過14小時的激辯,法庭於3日繼續開庭。由於控辯雙方意見分歧太大,法庭表示將擇日宣判。2月9日,李莊被判刑一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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