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訪民天安門伸冤被判處有期徒刑

【新唐人2010年2月4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嚴修報道)江蘇省張家港市的兩位長期上訪維權的被拆遷人,日前被地方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判處有期徒刑。消息稱,當事人將提出上訴。有分析認為,當局是希望重判這些積極維權的人士,來震懾其他維權人士。

致力於民間維權的權利運動博客星期三消息,近日,江蘇省張家港市的兩位長期上訪維權的被拆遷人李秀芬、季金蘭,分別被地方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判處有期徒刑3年和2年6個月。

去年10月底,本台曾報道,一批張家港的被拆遷人集體身穿狀衣在北京天安門喊冤的消息,其中包括李秀芬、季金蘭、顧仙玉、黃美英和陳秀琴5位婦女。消息指,顧仙玉和黃美英等人之後受到行政拘留的處罰。李秀芬、季金蘭已經被關押超過4 個月。

星期三,本台記者電話採訪了顧仙玉的兒子鄧先生,他說:「拘留所裡面用恐嚇的手段嚇唬我們,說你不老實交待,就是非要她們3個,我媽媽、陳秀琴和黃美英, 要求她們三個說李秀芬是主犯,是李秀芬帶頭,帶我們上北京喊冤的,嚴刑逼供,恐嚇我們說:你不老實交待,叫你判刑,就這樣威嚇我們。(據你瞭解李秀芬跟季金蘭的家人有沒有收到判決?)刑已經判了,不過現在他們還有上訴,雖然上訴是沒有的,但是還要上訴,那個途徑要走的。」

李秀芬的代理律師王永芳星期三表示,判決書是上週五發出的,她現在正在與李秀芬的家人討論有關判決,李秀芬本人將提出上訴。

同樣去年在天安門喊冤的張家港被拆遷人黃美英,星期三接受本台記者電話採訪時說,上訪是她唯一的路:「我是殘疾人,我現在也沒辦法,真的是走投無路,上告無門,沒辦法,我現在冤死了。(張家港當局要判徒刑,你現在害怕了嗎,還會不會去上訪呢?)我是肯定還要上訪的,我上訪,它判刑就判刑,反正我年齡大了,要死就死了。」

對於張家港的兩位訪民被判處兩年半或者以上的徒刑,權利運動博客聯繫人張建平星期三對本台說,這是地方當局的枉法判決,即使有關行為違法,因為事發地點是在北京,也應該由北京的司法機關來追究責任,但上訪伸冤並不構成任何犯罪。另外,張家港當地還有70多戶被拆人處在伸冤維權的狀態,因此張建平認為:「當局就是為了重判這兩個人,達到使其他人失語、啞聲的目的,就是要其他人老老實實的去簽這種不平等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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