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禁聞】為法輪功辯護 王永航判7年提上訴

【新唐人2010年1月26日訊】中國大連維權律師王永航因多次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在2009年7月被當局秘密綁架,3個多月後,大連沙河口法院秘密開庭,11月27號判處王永航7年徒刑。最近,王永航首次與自己的律師見面,提出上訴、要求公開開庭,他在關押期間遭到酷刑折磨以致重傷。大赦國際等人權組織呼籲中共當局能夠釋放王永航。

王永航是遼寧泛舟律師事務所律師,先後在大紀元網站發表了致中國最高司法機關的信件等7篇文章,2008年他發表致胡溫的公開信,從法律角度指出,刑法300條強加法輪功學員罪名違法違憲。

王永航當時向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臺指出:「99年之後所有的法輪功信仰者,以這個罪名給他們判刑的所有的案件百分之百是錯案,為甚麼呢?就是因為你找不到中國哪一部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實施遭到某一個法輪功信仰者的破壞。」

王永航遭到當局長期監控和打壓,他和眾多維權律師一樣,2009年5月不獲通過律師執業年檢,他的律師執業證書也被司法機關扣留。同年6月,被剝奪律師執業權的王永航以公民身份出庭,再次為法輪功學員从日旭做無罪辯護。

7月4號,約20名大連國保人員對王永航秘密抓捕並抄家。他的妻子也被非法關押一天。10月中旬,大連沙河口法院秘密開庭,王永航的律師和家屬都沒有獲得開庭通知,11月27號他被判處7年徒刑,是至今被判得最重的維權律師。

王永航的律師蘭志學近日向自由亞洲電臺表示,王永航所做的一切都是受國家憲法保護的,他是無罪的:「沒有家屬的公開開庭,我認為從人道的角度來說,就不算公開開庭。通過網絡發表自己的觀點,也是憲法所賦予的言論自由表達權的一種網絡延伸。」

今年1月14號,兩位北京律師蘭志學和張傳利首次在大連市看守所會見了王永航。蘭志學律師代表家屬向大連市中級法院提出了上訴。

蘭志學律師對此表示:「他們現在要求我們提供書面的辯護意見,我們提出質疑,他要公開開庭,他不公開開庭,無法提出辯護意見,這是法律賦於律師的權利,也是賦於二審法院的一種義務,他必須要公開開庭。」

王永航被綁架後,腳踝被打成粉碎性骨折,沒有得到及時治療,一條腿萎縮,後來需要手術植入人工骨頭,至今仍沒有康復。

在看守所裡,王永航因抗議公安虐待法輪功學員而絕食,被公安強行灌食。

總部位於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一直關注王永航案,關注組主席何俊仁律師譴責中共當局,以黑幫手段暴力打壓代理法輪功案件的維權律師,已徹底破壞國家的法律制度。

總部設在英國的世界最大的人權組織大赦國際近日表示,中共對王永航的迫害非常嚴厲,而且完全是非法的。

大赦國際亞洲部研究員弗朗西斯(Corinna-Barbara Francis)說:「總的來說,對於法輪功這樣的團體,我相信目前處境艱難。我認為中國的司法系統、法律都有很大的問題。法律條款自相矛盾。比如,中國法律認定法輪功是非法的,這已經違反了國際法和國際人權法,法輪功是和平的團體。」

大赦國際在王永航去年7月被抓捕後,三次向全球發出緊急行動呼籲,要求中共釋放王永航。弗朗西斯表示,大赦國際將會把王永航等人士的情況報告給政府和聯合國。

美國人權法律協會亞洲區執行長朱婉琪律師代表海外的法輪功律師,向所有為法輪功辯護的律師,向高智晟、王永航、滕彪、李和平、程海、張凱、李春富、郭國汀等遭到毆打、酷刑和吊銷執照的律師們致敬。

新唐人記者李元翰、周平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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