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警察槍殺村民後 又被曝曾帶槍砸民宅

【新唐人2010年1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採訪綜合報導)貴州警察槍殺村民事件引發軒然大波,死者家屬對警方開槍是否符合法律提出了質疑,家屬委託的北京律師指控應按故意殺人定罪量刑。近日,貴州坡貢鎮派出所副所長張磊又被曝出6年前曾帶槍夜砸民宅。



當地政府的新聞發佈會備受公眾質疑,當天安順市公安局副局長被記者「問爆」,一問三不知,13次拿調查當擋箭牌,場面數度混亂,最後狼狽逃離現場。

對於此案,北京謝燕益律師表示,他也是僅僅在網上獲得一些信息。這個惡性事件,主觀惡性比較大。兩條生命被開了五槍,從基本邏輯上,這應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大家應深刻反思,此事不僅追究張磊的責任,還要追究這個制度問題,追究相關警察爛用公權力的問題。

「警察長期有特權意識,是造成這個環境和惡果的原因和責任。對這個案件來講,真相最主要。首先要信息公開,有關部門和新聞媒體應全面披露信息,把真相公佈出來。」

警察慘無人道 奪兩位老百姓的命

2010年1月12日下午16時左右,貴州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坡貢鎮三名村民在鎮上與他人發生爭吵,派出所警察接報出警,在爭吵現場近距離開了4至5槍將手無寸鐵的兩村民郭永華、郭永誌打死,槍槍致命。

據《華西都市報》報導,當時現場目擊者稱,張磊在現場大聲向郭永華喊「跪倒,否則我斃了你!」,郭永華回了一句:「我沒有犯法,你不敢開槍。」 這時,協勤王道勝突然拿出電棍將郭永華電擊倒地。

而張磊拔出手槍,先後朝著天空和地面開了兩槍,然後就朝郭永華的頭部開了一槍,郭當場倒地。此時,郭永華的堂弟郭永誌上前詢問原因,張磊又朝郭永誌的腰背正中開了一槍,郭永誌未立即死亡,但張磊用槍頂著他的後腦再開一槍。

當時有村民大聲呼喊「這個人還可以醫,趕緊送醫院。」張磊用槍指著上前查看的村民說,「誰敢把他送到醫院,我就把誰崩了。」之後,這個警察還用槍指著與郭氏兄弟一起的村民陳祥榮的胸膛。

謝燕益表示,如果不是警察個人的精神問題,就應該考慮制度層面的問題,為甚麼導致公權力如此的專橫?作為一個維護社會秩序的角色,他居然採取如此慘無人道的方式,來剝奪兩個老百姓的生命。另外還要調查這個警察的過去,是不是如此專橫?頻繁出現違法,還是制度本身造成他不受監督,從小的違法發展成嚴重的犯罪,對百姓做出滅絕人寰的事件。

張磊又被曝出6年前曾帶槍夜砸民宅

據東北網報導,關嶺縣崗烏鎮小盤江村村民岑金能向媒體報料。2004年4月4日晚,時任崗烏派出所副所長的張磊曾與另一名民警梅陸闖入他的住宅,進行打砸,過程中大喊:「我們是公安局的,我們有槍」,但他們沒有穿警服。小盤江有村民證實確有此事,但時任崗烏派出所所長進行了否認。

該報導稱,有多名證人簽字的《口述證實材料》和《嚴懲害群之馬以保百姓平安——關嶺公安局幹警張磊、梅陸夜撞民宅擾民害民事件反映材料》中詳細描述了事件經過:張磊、梅陸喝醉了酒,無緣無故衝到岑金能家,將屋頂水泥瓦砸爛了幾塊,把門打爛、破門而入,強行將岑妻伍典芬喊起來,追問岑金能下落,得知不在家中後,將傢俱和生活用品砸爛。

暴力襲警「歹徒」 官方出面補償70萬元人民幣

1月15日,北京市義派律師事務所接受死者郭永華之妻胡家英、死者郭永誌之妻楊炳珍的委託,由該所徐建國律師代理此案。

徐建國認為,本案依法應按故意殺人定罪量刑;本案依法應異地管轄;除張磊、王道勝應負刑事責任之外,其他人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徐建國根據目擊者的描述認為,張磊直接朝郭永華的頭部開槍;張磊朝郭永誌右大腿開槍後,又在其後腦補開一槍,「難道如此情節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的犯罪行為不能認定為故意殺人嗎?」
  
記者致電徐建國律師詢問,但他表示,他不接受記者的電話採訪。

廣州維權律師唐荊淩表示,目前此案只能以新聞報導來評論,就反映情況來看,就是故意殺人案,他(張磊)當時逼迫村民跪下,但村民沒有理會他的意見,就開槍把人殺害了。從現場描述情況來看,他迅速地對幾個村民開了幾槍,都指向致命的地方。他已嚴重超出法律範疇,就是故意犯罪,他並不是正常的執行公務。

案發後的19個小時(1月11日),安順市政府迅速召開了一個沒有任何案件細節的新聞發佈會稱,郭永誌和郭永華因打架襲警並搶槍被擊斃。但多名目擊者的言辭與官方的擊斃村民原因截然相反;由於「被殺還揹黑鍋」,原本與官方達成協定的死者家屬情緒十分不穩定。

當地鎮政府對「襲警」的死者家屬給予了70萬元人民幣的補償。據報導,這筆補償款是來自關嶺自治縣坡貢鎮民政福利辦公室的救濟款。官方簽字人是坡貢鎮鎮長吳昕,在場見證人中有坡貢鎮黨委書記羅興平的簽字。

新聞發佈會一問三不知 副局長逃離現場

18日上午11點,貴州省安順政府就張磊用槍打死兩名村民案件召開第二次新聞發佈會。坡貢鎮鎮長吳昕、安順市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冉太有出席了新聞發佈會。

對「死者是否有襲警行為」、「張磊是否存在先擊傷郭永誌,再對其進行擊斃的情節」、「對死者家屬的70萬賠償款是否挪用民政救濟款」成為記者提問的焦點,但冉太有一問三不知,導致現場數度陷入混亂狀態。

最後,在記者的追問下,冉太有被「問爆」,頻頻以「正在調查」進行搪塞,最後語無倫次衝破記者的包圍,逃離發佈會現場。

謝燕益認為,最大的新聞在於有關方面對此事遮遮掩掩,採取一種非常愚蠢的一種做法。當地公安機關和媒體採取統一口徑,為涉嫌殺人的警察進行掩飾,進行一種消解,站在一個很愚蠢的立場上,從政府、公安自身的利益上,也是自毀長城,自我毀壞形象和公信力。

「還沒有調查清楚,就說這個案件是襲警案,來迴避他們要面臨的責任。我認為這案件的責任,不單是公安局長,甚至當地的整個公安系統、政府到貴州省,都要問責。要問殺人犯罪瀆職的責任,對這些違法犯罪的人員不管是誰,都要懲之於法。新聞媒體也應把事實真相報導出來。」

網友評論

對於這起警察槍殺村民事件,在互聯網上引髮網友熱烈討論,痛批張磊滅絕人性的行為,並要求當局應向全社會公佈真相。

江蘇淮安網友:那個村民已被張磊槍擊倒地,你張磊憑什麼還要對他頭部再打一槍,置他於死地?僅此一條,張磊就是死罪!

浙江杭州網友:該殺,該殺,這樣的派出所民警都該殺。這麼倡狂,應該查查他是怎麼當上民警的?

網易遼寧瀋陽網友: 殺了這個人是沒有用,別以為殺了張磊,也許明天還有王、李、黃磊,這個問題是根在哪,問題就在哪!權利比老虎可怕多了,所以權利必須要關進籠子裏。

廣東雲浮網友:從目前情況看,安順市政府以及警方,在調查公佈案件真相上,並未從諸多類似的事件處理上汲取教訓獲得經驗,而是依然沿用仗著公權在握。
至此,公眾欲瞭解真相,而安順警方一直在玩躲貓貓遊戲,已經是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是在調查真相?還是在掩蓋事實?

廣州網友:那警察開槍時一定再想:打死二個人沒事,上級和組織會出面搞定。事實也是如此,鄉政府很快拿出了70萬兩銀子,而警察局很快信誓旦旦地說:「襲警,搶槍,該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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