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公安稱受審者自殺 家屬質疑死因

【新唐人2009年11月23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葉兵11月22日華盛頓報導)吉林省長春市一公安刑警隊審訊期間發生受審人員非正常死亡事件,警方通知死者家屬,稱其自殺,搶救無效死亡。目前死者家屬要求查明死因,並委託非公安系統的鑑定機構進行屍體檢驗,但是,涉案的公安機關和刑警隊都拒絕說明有關情況。

家屬:通宵審訊 死於非命

長春市淨月開發區一養殖場場主趙守山因其員工涉嫌偷狗而被該區刑警隊抓捕。 2009年10月30日晚9點多,他在福祉大路派出所內接受審訊,次日清晨死在審訊室。當天晚上警方傳訊死者妻子時沒有告知死訊,到11月1日,也就是趙守山死亡第二天中午,區刑警隊長和派出所所長才通知家屬,說死亡時間為10月31日早晨5點40分。

家屬:警方說法缺乏證據

目前死者家屬強烈質疑公安機關所說的死因。死者的妻子慈海梅對打電話詢問的美國之音記者表示,她在丈夫身亡兩天后看到屍體多處大面積淤青,背部有疑似警棍電擊的傷痕,牙齒上有白色顆粒物。她說,警方後來曾放出她丈夫服用了劇毒氰化鉀的說法,但是卻未能提供審訊記錄和監控錄像。她說:“嘴上有血跡,臉都腫了。我就提出要審訊錄像,因為你公安局審訊時必須要有錄像。(警方)什麼都提供不了。”

慈海梅表示,即使她丈夫犯了法,也仍然享有人權,不該對他使用酷刑。她說,公安機關至今沒有說明他丈夫死前的情況,當時參加審訊的公安分局副局長王建和刑警隊副隊長李剛都對她避而不見。

家屬:堅持由非警方機構屍檢

這位死者家屬表示,鑑於各地被公安機關拘捕人員時常發生非正常死亡以及一些司法鑑定機構惘顧事實做出為警方推卸責任的屍檢結論,她拒絕了當地警方所作的由公安系統法醫進行死因鑑定的安排,而是通過市公安局紀檢委委託吉林大學司法鑑定中心進行屍檢。她表示,如無意外,屍檢工作可能在這個星期開始。

據了解,死者的兒子在外地武警部隊服役,得知其父死訊後,要求退役回家為父親討公道。

警方:拒談相關情況

事發地點福祉大路派出所的所長王雁波和淨月開發區刑警隊隊長遲常青都拒絕對美國之音說明有關這起非正常死亡的任何情況。刑警隊的遲常青隊長說:“我不方便跟你說,你有事見面說,好吧?”

今年2月,雲南發生李蕎明在看守所被打死的所謂躲貓貓事件後,在押人員在公安機關非正常死亡的案例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幾名被控虐待在押人員的涉案者和相關責任人受到懲處。

據中國媒體報導,2009年初到4月20日三個多月裡,中國最高檢察院監所檢察廳已經接到15名看守所在押人員的非正常死亡報告。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