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區看守所發生非正常死亡事件

【新唐人2009年10月15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高山採訪報道)今年2月在雲南省晉寧縣看守所發生所謂躲貓貓事件後,中國媒體曝光了一系列看守所非正常死亡事件,最新一起發生在北京海淀區看守所。

據中國的「新聞晨報」報道,9月17號上午,30歲男子祁長江在北京海淀區看守所中絕食49天後,治療無效死亡。此前的7月26日,祁長江因在中關村附近倒賣3本假發票被抓,後被關押在海淀看守所。海淀警方稱,被關押後,他一直絕食,民警多次勸說未果,將其送到醫院治療。但他的妻子朱祖芬說,幾年前時,丈夫曾因倒賣發票被判勞教10個月,這是他第二次被抓。丈夫被抓後,她帶著律師去過海淀看守所4次,但都沒在看守所內找到丈夫,每次查詢都說沒有此人。丈夫被抓後,海淀公安分局與安徽老家的派出所核實過丈夫的身分,但自己前後去了4次,都說查無此人,讓她感到不能理解。

對於死者家屬 4次去看守所未找到祁長江的原因,海淀警方解釋說,祁長江被抓後,一直不說話,民警根本不知道其姓名,所以登記時為無名氏。民警通過與有前科人員資料進行比對,又和其原籍公安機關核實,一個月後才確定他的真實姓名。記者試圖接通海淀看守所的電話,但電話無法接通。廣州的律師唐荊陵說,警方的解釋不能讓人信服:

「中國的拘押場所不單單指的是看守所,拘留所這些了,其實還包含許多,像類似戒毒所,還有一些非正式的拘押場所,比如說像所謂的黑監獄呀這些。這些場所侵犯人權的情況是很存在的。刑訊逼供呀,酷刑呀這些非人道的待遇呀這些應該還是普遍存在的。我想這個存在的主要原因的話就是確實是在於整個社會方面缺乏一個強有力的監督機制。」

朱祖芬和祁長江均是安徽省潛山縣人,2001年結婚後,育有一兒一女,兒子今年3歲。朱祖芬說,她和丈夫每天都在中關村附近幹干雜活,但不在同一個地點。祁長江除了倒賣發票外,還幹一些導購的工作。朱祖芬對「新聞晨報」記者說,幾年前時,他丈夫曾因倒賣發票被判勞教 10個月,這是他第二次被抓。7月26日,一名老鄉告訴朱祖芬,祁長江在中關村附近倒賣發票時,被民警當場抓到。她立即帶著孩子跑到派出所門口,看到丈夫戴著黑頭套,被3名民警押上警車。這是她見到的丈夫最後一面。直到9月17日上午,她才等來了消息,卻是被告知丈夫已經去世。唐荊陵律師說,他希望中國的看守所和監獄能夠更加透明:

「比如說涉及到正式的拘押場所的人權保護的話,像律師的隨時介入、嫌疑人跟外界的聯繫。在中國的有關法律、司法體系下面,它這個聯繫幾乎是被完全切斷的,這種情況下保護人權那是很困難的,保護這些被關押的人的人權是很困難的。」

四川自貢的維權人士劉正有說,祁長江的非正常死亡讓他想起今年2月在雲南晉寧縣看守所發生的所謂「躲貓貓」事件:

「像這種情況在我們沒有人權的國家出這種事兒是非常普遍的。包括拘留所、 看守所、勞教隊死亡人數是頻頻發生。一個是今年曝光的「躲貓貓」事件,而且警方有警方在說法,傷害者家屬有受害者家屬的說法。」

2月8 號,雲南省晉寧縣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李蕎明在放風期間意外受傷,其入院後因「重度顱腦損傷」離奇身亡。2月13日《雲南信息報》一報道稱,晉寧縣公安機 關的解釋是,當天李蕎明是和同監室的獄友在看守所天井裡玩「躲貓貓」遊戲時,遭到獄友踢打並不小心撞到牆壁,導致死亡。該報道被廣泛轉載後遭到逾萬名網友的質疑,該事件也由此被稱為「躲貓貓」事件。後來雲南省政府通報了「躲貓貓」事件的調查結果:「李蕎明系看守所內牢頭獄霸以玩遊戲為名,毆打致死」。

劉正有說,雲南的「躲貓貓」事件曝光後,類似的事件在各地仍然不斷發生:「最近山東龍口縣的李淑蓮事件也是一樣,李淑蓮身體很棒,而且也很好,突然在中秋節被官方殘酷迫害,活活打死,報道還說她是自己上吊死的。你可想而知,現在整個中國行政和司法是不為老百姓做事。」

接受採訪的兩位人士都呼籲北京有關部門能夠對祁長江的死亡進行調查,保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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