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運鈔袋民眾 未達報酬請求權

【新唐人2009年10月13日訊】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基隆市12日電)士瑞克保全公司發生運鈔車掉落新台幣755萬元事件,拾獲現金的民眾可獲得報酬金額嗎?保全公司今晚表示,發現運鈔袋的兩位民眾未達「報酬請求權」,但公司會給紅包酬謝。

基隆市警局勤務中心表示,這起運鈔車掉落運鈔現金事件,正式報案紀錄有兩人,一名為發現運鈔袋掉落車外的呂姓計程車司機,透過110電話報案,由北縣瑞芳警分局轉至基隆市警局;另外一位是拾獲運鈔袋的機車騎士何先生。

案發時,在運鈔車後方駕駛計程車的呂姓司機,曾按喇叭示警,但當時雨太大,沒人肯下車幫忙。他到達台北縣瑞芳鎮後才打電話報警。案發後,他強調自己是第一位發現運鈔袋的人。

隨後,拾金不昧的機車騎士何先生經過,好心把袋子移到路口再去報案,並攔下兩名巡邏員警,3人一起將綠色運鈔袋送回警察局。他把錢載到信義警察分駐所後就回家睡覺,並未請求報酬。

依據民法805條規定,拾得人可以向財物所有人請求3/10的報酬,也就是拾獲者若提出報酬請求權,可以獲得232萬餘元。

士瑞克保全公司法務經理劉建鑫今晚在基隆召開記者會表示,兩位民眾中,一位報案未親自拾金,一位親自拾金後攔警,未親自報案,在民法報酬請求權上,兩人都只「做一半」。

劉建鑫表示,若公司被請求報酬,將轉向疏失的保全人員求償,因為保全員事發前曾在金庫找東西,並未把3個運鈔袋歸位,依照標準作業流程,將運鈔袋歸位金庫,即使電子鎖故障,也不至於掉落;此外,也將瞭解運鈔車電子鎖廠商是否涉及賠償責任。

他說,保全公司準備了紅包,感謝拾獲民眾的協助,不過,兩位民眾今晚並未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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