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丙烯醯胺是否對人類致癌 有疑義

【新唐人2009年6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22日電)台北縣府消保官稽查速食店業者食用油安全,將送檢其中是否含有致物質。縣府衛生局表示,目前食品衛生管理法並未針對食用油規範,至於丙烯醯胺是否對人類致癌,仍有疑義。

消保官楊舜惠稽查土城市、永和市的麥當勞、肯德基、拿坡里、達美樂等8家知名連鎖速食業,發現業者每天濾油,沒有天天換油。

楊舜惠引述台北醫學大學保健營養學系教授劉珍芳的研究報告表示,「經過連續高溫,油炸6小時以上,油脂會開始劣化,隨者高溫油炸時間增加,將產生致物質丙烯醯胺」。

楊舜惠今天將抽樣使用過後的油品,送請民間機構化驗有無可遷移性螢光物質、丙烯醯胺等致癌物質。

衛生局表示,可遷移性螢光物質大多是在餐巾、紙類、紡織品、免洗褲、寢具檢驗出,螢光物質遷移至皮膚引起病變,相當罕見以食用油去檢驗螢光物質。

衛生局表示,丙烯醯胺(Acrylamide)是否致癌,至今國內外仍有爭議。丙烯醯胺是在高澱粉、低蛋白質食物處理過程中釋放的物質,依國外醫學文獻,目前將丙烯醯胺歸為致癌物,是因為動物實驗的結果。

但此實驗用於動物的丙烯醯胺是高劑量純化過的,而非由食物中正常攝取的,實驗結果必須謹慎解讀。

衛生局藥物食品科指出,以理論性的模式去推估人類經由食物攝取到丙烯醯胺後是否會產生癌症之風險,仍未獲得確切結論。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建構的「食品資訊網」也提到,丙烯醯胺是否對人類致癌,目前證據的確不充分,應蒐集更進一步資訊,以便對食品中丙烯醯胺之生成、對人體健康可能的影響,及降低食品中含量之措施,有更進一步的瞭解。目前無法論述由一般食品引起的癌症中,哪一部分是由食物中丙烯醯胺所引起。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