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6月18日訊】今年4月26日第三次江陳會簽署「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台灣團結聯盟今天(18號)召開記者會,公布第一件北京中級人民法院要求台灣士林地院執行大陸判決的案件。臺聯主席黃昆輝表示,中共不公義的法院判決效力延伸到台灣境內,將對台灣人民的權益造成相當大的損害。
台灣團結聯盟主席黃昆輝表示,中國的司法檢察機關叫「公檢法」,公安排最前面、法院最後面,沒有一個法治國家是這樣做的。一個非民主法治國家法院的判決是否公正、獨立,大家心知肚明,如果台灣接受中國法院判決就可以到台灣要求執行,這對台灣人民的權益將是相當大的損害。
台灣團結聯盟主席黃昆輝:「目前在中國經商的臺商,還是曾投資因種種因素撤資離開,都必須注意這項協議可能帶來的禍害,因為,現在連臺商在台灣的財產也成為被覬覦的肥羊了。」
高為邦提到日前臺商被殺事件,他認為這個悲劇是可以避免的,主因是台灣對中國社會背景不熟悉、認識不夠,中共法院一向是偏袒特權、政府,甚至和加害人勾結,冤獄頻傳!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基本上司法是解決不了問題,你以為司法公正對不對,但是司法不公正。彼此的民事案件,臺商怎麼贏得了,因為他們掠奪你背後有一群共犯結構,你根本贏不了,所以你去打官司白打嘛!告訴你像鴻海這麼大的企業,他都說臺商在中國是很難打贏官司的。」
臺聯主席黃昆輝呼籲政府,在和對岸簽署任何協議時,應該廣徵民意,尤其是影響人民生命財產權益的協議,「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將讓中共不公不義的法院判決效力延伸到台灣境內,政府應該立即思考補救的措施,亡羊補牢!
新唐人亞太電視陳進交、黃佩儀臺北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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