殼牌石油被控破壞環境違反人權

【新唐人2009年5月28日訊】荷蘭皇家殼牌石油公司被控在尼日爾三角洲開採造成生態破壞,以及支持尼日利亞高壓政權打壓當地人權運動的案件星期三在紐約的聯邦法庭進行審理,紐約民眾在法庭前舉行了示威抗議活動,他們要求殼牌石油公司和其他石油公司為他們的所作所為承擔責任。

殼牌被指控侵犯人權的行為,包括涉入當時尼日利亞軍政府於1995年處決抗議民眾領袖沙羅維瓦(Ken Saro-Wiwa),以及其他8名抗議人士的罪行,但殼牌公司否認參與。

被處決抗議人士的親屬們,根據1789號美國法令,也就是外國人侵權索賠法(Alien Tort Claims Act)提起訴訟,該法令規定非美國公民可以在美國法院提起對在國外發生的違反人權罪行的訴訟。

這項審判預期將持續兩個星期。

國際石油變革組織首席執行官克里茲曼(Steve Kretzmann)表示,他希望陪審團能判決皇家殼牌公司為此事件負責。

克里茲曼說:我們很希望藉著這次的審判,能夠突顯尼日爾三角洲抗議人士長期的訴求,石油公司煉油熊熊的火焰,污染了我們的家園,讓尼日利亞人民生活在赤貧之中,這仍是今天我們訴求的目標。

雖然美國的陪審團還從未裁決過跨國公司違反人權罪名成立,但有些案例取得庭外和解。殼牌公司這個可能導致數百萬美元損害賠償的案子,是第三宗開庭的案子,也是第二宗涉及大石油公司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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