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大尼縱火案 屏檢起訴執行長李韻珊等人

【新唐人2009年2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18日電)屏東市伯大尼之家縱火案,屏東地檢署經調查後偵查終結,起訴伯大尼執行長李韻珊及4名院生。檢察官認為李韻珊以縱火案引起社會同情的行為不適當,要求法官從重量刑。

另外,有一名院生和伯大尼的柯姓司機,只是為燒雜草、落葉而有燃燒行為,不構成公共危險案件,以不起訴處分。

伯大尼縱火案在去年9月由李韻珊召開記者會對外曝光後,引起社會重視,檢警調查後,發現是院內院生縱火,李韻珊藉機炒作,引起社會同情。

全案經檢察官調查後最近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為李韻珊利用縱火事件,炒作新聞,引起社會同情的行為不適當,要求法官從重量刑。

至於4名被起訴的院生,檢察官認為他們是身心障礙者,幾次的縱火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只有財產的損失,因此,以公共危險的縱火罪要求法官從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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