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華案」賴昌星獲加拿大工作簽證

【新唐人2009年2月5日訊】(中央社台北5日電)香港中通社引述來自加拿大的消息說,廈門「遠華案」主嫌賴昌星已獲得加拿大移民部發出的工作簽證。

據稱,賴昌星自己並未否認已獲加拿大工作簽證的傳聞,並表示自己正在找工作,希望將來從事建築或房屋買賣的工作。

賴昌星認為,面對華人市場,不用英文,憑他的經驗,有信心可以幫助房地產公司提升業務及知名度。

  除了工作簽証,賴昌星也已向加拿大有關部門申請醫療保健卡,除了要定期到邊境服務處報到及若干接觸限制之外,賴昌星與擁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權的人無異。

  賴昌星於1990年代後期,在廈門走私進口價值數百億元人民幣的油品、香煙、汽車等,據說甚至動用軍艦護航,僅廈門海關就有160人受到牽連,有些人被判處死刑。

因為賴昌星曾經耗資1.4億元人民幣在廈門興建「遠華辦公樓」作為招待官員免費享樂逸淫的場所,因而這起特大弊案被稱為「遠華案」。

1999年賴昌星畏罪潛逃到加拿大,一直企圖申請難民資格,未能如願,還用打官司的方法來規避被遣返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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