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家庭教會領袖張明選起訴民政部被拒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心語報導)大陸家庭教會領袖張明選牧師早前受民政部及宗教局的官員打壓,當局宣佈取締家庭教會聯合會。張明選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起訴狀,要求起訴民政部,但遭法院拒絕。

大陸家庭教會領袖張明選牧師一家早前被迫離開北京,回到河南之後,於11月又被4名河南省公安廳和南陽市便衣國保挾持至南陽市工會賓館大樓,20多位分別自稱是民政部、河南省民政廳、公安廳、宗教局的政府官員向他強行宣佈當局對家庭教會聯合會的取締決定書。

據美國對華援助協會星期二的報導,張明選在12月4日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起訴狀,要求中院撤銷民政部做出的取締家庭教會聯合會決定,但遭法院拒絕。張明選星期二向本台表示:

「他們不給我立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說我們教會沒有註冊登記,但我問他們有什麼渠道可以去註冊時,他們告訴我說沒有。」

張明選表示,《憲法》規定的宗教信仰自由,因此基督教家庭教會聯合會不需要登記,民政部的取締決定無事實根據,《憲法》也規定結社自由,《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違反了此規定。和張明選一起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吳律師表示:

「在我們國內目前是這樣的,如果你要去登記他們就不讓你登記,然後你沒登記吧,他又說你是非法聚會,然後就來取締。其實他們在法律上如果沒有承認我們是一個法人的話,那麼又何來取締家庭教會聯合會這組織呢?所以他們的行為可以說是自相矛盾的。」

在張明選牧師起訴民政部取締家庭教會聯合會之前,成都秋雨之福教會曾在今年9月16日向成都雙流縣人民法院遞交了《秋雨之福教會訴雙流縣宗教局行政訴訟起訴書》。因為秋雨之福教會的30多個教徒,5月2日在一渡假村內進行禱告、唱詩等活動時,雙流縣宗教局以「涉嫌非法傳教活動」為由闖入,進行調查。在王怡提出起訴決定之後,成都宗教局作出一份針對雙流宗教局的《行政監督決定書》稱雙流宗教局在行政監督執法的過程中有不妥之處,最後王怡撤銷了起訴。

就張明選牧師此次無法起訴民政部,美國對華援助協會負責人傅希秋表示:「這顯明是一個官官相護的做法,從北京市二中人民角度來講的話,也是一種慣用的手法,就是當你提起行政訴訟,尤其是一個部級單位的話,他們是不願受理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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