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雲飛:誰是少數不法份子?

在中國各地此起彼伏的維權活動中,一些理性的組織者、一些讓官方感覺到難纏的人,一些為爭取自己的權利不憚起而行之的人,往往會被官方開動自己主辦的傳媒機器,單方面說成是「少數不法份子」,從而起到對維權活動一錘定音的定性效果。這種雷霆萬鈞的、借力發力的定性方式用了幾十年,就像吃藥過多了,人體會有抗藥性一樣,民眾聽了幾十年你這樣的宣傳套路,再蠢的人,都知道你這裡裝的什麼鬼?賣的什麼藥?靠彈壓所謂「少數不法份子」而採取的行動,其實只能自欺欺人而已,捏著鼻子哄嘴巴,掩耳盜鈴。我們單拿今年所發生的幾件事來分析,是否有什麼「少數不法份子」?

甕安事件算是處理得比較有一點智慧的群體事件了。處理過程中,政府也承認長期以來積累的民怨而造成的官民衝突,是此一事件的真正原因。最後還撤了縣委書記、縣長、公安局長,公安局長後來還接受採訪,意指甕安的官民衝突及緊張早已如此,並非始自他主政公安局之下才特別發生的緊張關係。但處理過程中,不公開信息,遮遮掩掩,用盡一切力量控制當事人,甚至編造出許多謊言,進而造成「做俯臥撐」這一完全不靠譜的說法,成為舉世笑柄。現在「做俯臥撐」近乎造假的代名詞,歷史將來會以這樣的方式記住甕安。在「做俯臥撐」這種可笑低級的說法被廣大網民嘲笑後,他們又開動自己的傳媒單方面發佈是一小撮黑社會擾亂甕安而造成的。如果黑社會真有這樣的神力,早前你幹什麼去了?你不是說你事事都「偉光正」,都為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嗎?如果沒有黑社會這種神力,編造了一種這樣的神力出來,到底是為了什麼?無非是轉移視線、混淆是非,不從解決實質性問題入手,但可以在很短時間內裁斷了事。但是縣委縣長公安局長這些人在哪去了呢?有後續報導嗎?黑社會打擊名單,有相應的懲處的消息源嗎?除了官方的傳媒外,有外媒的報導,報導是不被阻攔和公開的嗎?沒有這些,誰相信少數不分法分子的說辭?

不必每件事都細說,只概說其餘即可。楊佳襲警案件、哈爾濱警察打人事件、江西銅鼓械鬥事件、三鹿奶粉事件、林嘉祥猥褻幼童事件……有哪件事是民眾真正徹底弄個水落石出,真正能知道真相的?我們還不說這裡面的政府官員的貪腐,以及不法商人的勾結,我們要問這些事件的真相在哪裡?有哪一件所謂已經處理好的事件,有真正的真相?沒有真正的真相是事件本身撲朔迷離?還是真正的人為原因在其中作梗?這還要問嗎?我敢說中國絕大部份由維權活動而起的諸種官民衝突、群體事件,可以說都是沒有真相可言的。在沒有真相可言的基礎上,可以帶來正當的處理,使被害者的權益受到真正的維護嗎?這並不需要太高的智商,即可做出判斷。有人或許會問,沒有真相是否都有損受害者呢?是否會損害另外的當事人甚至其中的官員當事受冤屈呢?這種可能也是有的。我並不認為他是官員,他的正當權利就應該受損,所以我是反對中紀委暗箱操作的雙規舉動,此種舉動表面上看似對反腐有一定用處,其實是人治的典型表現,也是懸一把劍在頭上便於官場鬥爭、派系火拚、收拾異己的方式。這種公然違背法律程序的暗箱操作在中國暢通無阻,便是中國無法無天的現實景觀。

有的民眾在乎一個處理事件的結果,而不看這個過程是否程序正當,是否信息公開,是否有真正的真相、放縱一種沒有真相而只要一定結果的草率處理方式,其實受傷的是整個社會的弱勢群體,各種冤案由此而生,便會產生大量的新的社會衝突。短時期內好像撲火成功,其實火借風勢,在那裡潛滋暗長,有些人沒有看到,有些看到了,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等到新一輪衝突再度發生的時候,那些候的撲火成本便會成倍增長,由此形成惡性循環,最後給社會帶來災難性的危害。換言之,對於任何維權活動,任何群體事件,在沒有真相的情形下的處理結果,是對整個社會的忽悠。這種忽悠所帶來的嚴重後果便是,民眾完全喪失對政府機關的信任,當他們完全不信任的時候,這個社會的危機進一步加深。這不能怪民眾不理解(其實民眾沒有理解政府的義務)政府的苦衷,是政府及其機構做得太差,以為民眾好欺騙,一而再,再而三地欺騙他們,我們不知道哪根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羽毛,但我們相信沒有真正的社會群體事件處理方式,必然帶來這樣的慘烈後果。

用「少數不法份子」來消解民眾維權,拉一些,打一些,從而有效地造成維權利益拍檔上的分裂趨勢,其實是毛澤東思維在新時期的一種表現。毛思維及他的鬥爭哲學在任何時候都把人不當成活生生的人,只按百分比的「政治數學」遊戲將人分成左中右,從而利用「少數不法份子」的稱呼,形成有效地打壓與孤立,以為如此就可以解決事情,其實這只不過是把明火撲下去了,而暗火依舊燒得旺,待到時機一成熟,別人又應該公開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此次重慶出租車司機罷工事件中,又利用「少數不法份子」之說,希圖來抓其中的組織者,以便使重慶出租車行業繼續在壟斷之下接受盤剝。我們看到一些出租車司機為了罷工的成功,其中有打有砸其他運營的出租車司機車輛的行為,這種行為官方一定要公佈確切的證據,這種證據要經得起檢驗,而不是官方的拚湊和誣陷。如果確實能夠利用合法正當的程序取得相關的證據,證明其中有人動手打砸還在運營的出租司機,那你利用法律來處罰他們,我是完全同意的。但我們擔心的是重慶官方利用「少數不法份子」的說辭,利用現在還沒有完全的真相的情況下,來抓那些並沒有打砸的、理性的組織者(如果有組織者的話)的做法,這種公然違法的做法,當然是為了威脅出租車司機續繼維權。

以我在中國幾十年的生活經驗來判斷,官方極有可能有利用「少數不法份子」的定性稱呼,來抓捕重慶出租司機罷工事件中的組織者的企圖—— 當然我現在傾向於有組織者,不然行動上不可能那麼一致,八千輛要步調一致不是件簡單的事——這種企圖是如此地昭然若揭,而他們又如此欲蓋彌彰,正成為處理此一罷工事件後續的核心問題。在各級政府包括中央政府蔑視法律、違背法律的短視執政管理理念的支配下,利用「少數不法份子」的定性判斷——在永遠不公佈真相的情況下,這是最佳託辭—來打擊維權活動的骨幹(我認為從實際維權活動來看,用此一詞彙來說明比「組織者」更準確),是官方六十年曆久不衰的法寶,且愈演愈烈,目前正呈氾濫趨勢。這種希圖省事的解決辦法,帶來的是更大的社會問題。因為你只要想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一個沒有正常渠道、法治不彰的社會裡,你隨時都有可能被稱為 「少數不法份子」,而遭受非人的懲處。

2008年11月6日8;48分於成都

(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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