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維權者遭判刑一年半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石山報導)黑龍江依蘭縣居民李淑春,因為準備到哈爾濱上訪維權,被當地法院以「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判刑一年半。

今年35歲的李淑春,是依蘭縣連河鎮紅旗種蓄場職工。今年8月20日,依蘭縣法院以「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名,判處她有期徒刑1年6個月。李淑春不服判決,準備近日向哈爾濱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維權網報導說,去年8月中旬,李淑春和紅旗種蓄場的五、六十名職工,因為社會保障的問題準備到哈爾濱上訪,但被縣公安局警察阻攔在高速公路口,導致交通中斷三個小時。警方拘捕了十多名上訪職工,分別被處以一個星期到半個月的行政拘留。而被當局認為是領頭者的李淑春,更在今年一月行政拘留,後轉為刑事拘留,三月份更被檢察院批准逮捕,至8月份被判刑

李淑春的上訴,由黑龍江路平律師事務所王煥禮律師代理。從網上透露出來的上訴材料中,多位證人指出,道路中斷主要是縣政府和公安局車輛所導致。維權網的報導說,當時雙方理論之際,高速公路交通中斷一個小時,隨後上訪人員讓開通道讓車輛通行,但縣政府的車輛卻將公路阻塞,使得公路再次中斷兩個多小時。

美國中文的中國事務網站主編伍凡表示,這類事件在中國層出不窮,中國各級政府採取越來越強硬的措施,不讓地方矛盾向上級政府傳遞:

「他無論如何不讓你上去,把你堵住,這是北京和中央下的死命令,無論如何要把問題消化在當地。去哈爾濱的話,當地的縣要受到指責。他就找個由頭打壓你,警告其他的人,你們不能再來。這是共產黨對維權運動、上訪運動一貫採取的策略和辦法。」

據報導,李淑春和紅旗種蓄場職工,因為幹部腐敗和本身社會保障權利等問題,近年來多次向縣政府反映情況,但均無結果,因此才選擇到省城上訪的方式。

居住在陝西的異議人士馬曉明也說,這類事件越來越多,反映出中國政府社會矛盾加劇而政府束手無策的現狀:

「這就說呢,中國一黨專制這種情況,老百姓連上訪的權利也被剝奪了,而且他給你安了許許多多的罪名,還要繼續進一步迫害。在中國,現在可以說只有州官放火的權利,沒有百姓點燈的權利。喊冤都沒有地方了。」

記者致電依蘭縣政府和王煥禮律師,但都無法接通電話。不過有消息指出,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將在近日內不開庭審理有關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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